此次共抽取了34家企业生产的49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发现有12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为轮胎宽度不符合相关标准,有些批次的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的标称电压、说明书也不合格。

海南省工商局近日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显示,有12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标称品牌涉及aowo、尚品、绿源、梦绿、安马达等。

海南省工商局近期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海口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随机抽检。此次共抽取了34家企业生产的49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发现有12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为轮胎宽度不符合相关标准,有些批次的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的标称电压、说明书也不合格。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的轮胎胎面宽度越宽,则轮胎的接地面积大,抓地力高,行驶稳定性及操控性好,如果轮胎宽度不达标,在行驶中易发生事故。

海南省工商局表示,经营者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批次电动自行车,应当立即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警示等措施;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消费提醒

查验生产许可证

电动自行车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范畴,消费者不应选购未取得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当具有标志,在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或者外包装上应当标注“QS”标志,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其标称产地,到相应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网站上去核实相关产品信息真伪。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整车品牌产品。此外,应注意妥善保管发票、合格证、说明书、三包卡等,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之需。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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