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新能源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

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新能源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

(八)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示范

推动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分离、利用技术产业化,研发推广适合国情的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快速检测、分拆、破碎设备,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废旧涤纶、涤棉纺织品、纯棉纺织品再利用技术,开发一批高附加值产品。围绕回收箱等社会回收方式与高校、社区等合作共建回收体系,形成废旧纺织品回收、分类、利用全流程规范化示范。建设10家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综合利用规范化示范项目。

(九)再生资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示范

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再生资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探索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全过程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围绕再生资源主要领域,形成20家左右再生资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心。

(十)再生资源产业国际合作示范

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利用我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产能、技术与资金优势,促进我国再生资源产业从传统的“原料进口+产品输出”转向“投资+贸易”方式。到2020年,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推动一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探索共建再生资源国际合作示范园区。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制度。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法制化进程。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新模式,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建立再生资源材料使用制度,将再生资源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再生材料和产品应用。完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制度,发布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二)强化技术支撑。完善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创新驱动机制,将资源循环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研究设立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再生资源技术装备产业化和公共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联合,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研发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促进成果转化。

(三)创新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企业负面清单。依托“互联网+”,建立再生资源产业服务平台和信用评估系统,促进规范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布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再生资源品种、产业规模、技术规范、产品标准等为重点,建立以促进资源化为目标的再生资源标准体系。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再生产品、再制造等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票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再生资源产业相关指标信息监测,通过大数据,实现再生资源数据监测、统计分析、产品交易等技术服务。培养建立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开展行业骨干技术人员培训,发挥产业发展专业人才带动作用。

(六)加强舆论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对实施效果好的资源再生利用典型项目进行交流推广,组织发布资源再生利用典型模式案例,通过现场推介会、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科技部

2016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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