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加大储能发展力度。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加大储能发展力度。研究实施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征集与评选,积极探索储能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辅助服务、分布式电力和微电网等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储能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

《意见》提到,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以下是通知原文: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顺应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变化,妥善应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能源发展改革工作,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着力加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衔接,保持能源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着力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创新驱动能力,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动能源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7.5%左右

供应保障。石油产量约1.93亿吨,天然气产量约181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亿千瓦左右。

质量效率。能源系统效率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惠民利民。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光伏扶贫等能源扶贫工程持续推进,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具备条件的地区正式运行。电网主辅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健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能源革命试点深入推进。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三)政策取向

——坚持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着眼能源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建立健全能源供需联动等工作机制,着力补强能源供应链的短板和弱项,抓紧抓实抓细保供措施,切实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应对能力。积极推动能源领域军民融合发展。

——坚持以惠民利民为根本宗旨。牢记初心使命,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民生用能基础设施投入,加快能源惠民利民工程建设,推动能源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贫困地区延伸,统筹做好能源领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阶段性降电价、气价政策,降低社会用能成本。

——坚持以清洁低碳为发展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清洁低碳战略方向不动摇,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集中力量突破能源技术装备短板,推动能源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持续提升能源系统质量和运行效率。

二、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保障

抓紧抓实抓细保供措施。建立健全重点突出、涵盖全国、运转高效的能源供给保障体系,支撑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密切关注煤炭供需变化,及时组织产运调度,确保港口、电厂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优化电网调度运行,重点满足民生、医疗和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等用电需求。妥善应对油气市场形势变化,保持油气产供储销衔接有序、供应稳定。

密切跟踪供需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信息共享、分析会商等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对全球和我国能源供应链产业链的影响,加强能源监测预测预警,早做预案,适时启动分级动用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能源形势监测日报制度,监测全国和重点地区煤电油气供需变化,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早应对,妥善解决。

压实保供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能源保供属地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解决能源供应问题,保障可供能源资源充足稳定。密切关注能源企业经营情况,针对行业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问题,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予以有效解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避免发生影响能源安全的重大事故。组织能源企业做好高峰时段用能供应保障预案。

三、多措并举,增强油气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保障能源安全,狠抓主要目标任务落地,进一步巩固增储上产良好态势。重点做大渤海湾、四川、新疆、鄂尔多斯四大油气上产基地,推动常规天然气产量稳步增加,页岩气、煤层气较快发展。探索湖北宜昌等地区页岩气商业化开发。加快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规模化开发利用,落实低产井改造方案。推动吉木萨尔等页岩油项目开发取得突破。

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补强天然气互联互通和重点地区输送能力短板,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压实上游供气企业和国家管网公司储气责任,加快储气库基地及储气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液化天然气(LNG)长期协议落实和现货采购。健全项目用海、用地、环评等协调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项目建设。

专栏一:油气储运重点工程

在建油气管道重点工程:中俄东线中段、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潜江-郴州段)、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青宁天然气管道等;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等;唐山LNG外输管线(宝坻-永清)、粤东LNG项目一期配套管线等;部分区域管网及互联互通管道等。

在建储气库重点工程:雷61、双台子储气库群、吉林双坨子储气库、大庆四站、西南相国寺储气库(扩容达产)、呼图壁储气库(扩容达产)、苏桥储气库(扩容达产)、驴驹河储气库、中石油文23储气库、苏东39-61储气库、中原文23储气库等。

在建LNG接收站重点工程:广西北海、浙江二期、唐山三期等。

增强油气替代能力。有序推进国家规划内的内蒙古、新疆、陕西、贵州等地区煤制油气示范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健全燃料乙醇政策体系,稳妥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启动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

专栏二:煤制油气重点项目

在建项目:伊泰鄂尔多斯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伊泰伊犁1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内蒙古汇能16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

前期工作项目:兖矿集团榆林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贵州渝富毕节(纳雍)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内蒙古华星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能源发展质量

优化煤炭煤电产能结构。坚持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产能置换政策。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落实年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煤矿产能。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推动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统筹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电力、热力供应的基础上,继续淘汰关停不达标的落后煤电机组。从严控制、按需推动煤电项目建设。

推动煤炭绿色开发利用。继续实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加强矿区瓦斯、煤矸石、煤泥等煤炭开采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清洁化利用,着力提高电煤消费比重。研究完善煤炭绿色开发政策措施,推广应用绿色开采技术,进一步提高原煤入选比例,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提升电网安全和智能化水平。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合理配套送出电源,优化调度,提高通道运行效率和非化石能源发电输送占比。调整优化区域主网架建设规划,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推进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海南自贸区(港)等区域智能电网建设。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增强系统储备调节能力。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挖掘用户端调节潜力。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和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补偿机制。

提高炼油行业发展质量。研究建立炼油行业“能效领跑者”机制,促进节能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全国炼油行业综合信息监测系统,加强数据分析评估,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着力化解炼油产能过剩风险,稳步提升产能利用率。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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