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11批)予以公告。

工信部:第31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8年 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11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3批)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11批)车型主要参数

2018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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