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间,延安必康(002411.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与九九久科技及其法定代表人周新基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13%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周新基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同时,公司与新宙邦、九九久科技、周新基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74.24%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新宙邦转让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预评估价值,公司、新宙邦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转让九九久科技的74.24%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22.272亿元。参照上述股权转让的单价,公司、周新基先生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转让九九久科技的13%股权交易价格为3.9亿元。
电池网查询发现,本次交易前,延安必康持有九九久科技87.24%股权,东方日升(300118)持有九九久科技12.76%股权,延安必康完成上述两项交易后,不再持有九九久科技股权。
资料显示,九九久科技是国内锂电材料、药物中间体行业龙头生产企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专业化生产工厂。公司拥有授权专利80余项,主营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六氟磷酸锂、5,5-二甲基海因、二羟甲基海因、苯甲醛、三氯吡啶醇钠等均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苯甲醛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被认定为江苏省优秀新产品。
据悉,九九久科技现有六氟磷酸锂产能5000吨/年,产能位居国内前列。2019年,九九久科技营收14.93亿元,其中六氟磷酸锂实现营收3.35亿元;2020 年 1-9 月,九九久科技营收10.02亿元,净利润4310.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