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系框架协议,暂时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系框架协议,暂时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此次签订的系框架协议,如果双方能以框架协议为指导在各领域开展具体合作,且合作顺利的话,则有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纵深发展,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本次签订的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双方未来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另行协商签订专项合作协议,但目前尚未确定相关专项合作协议的签订、执行日期及其他重要条款;

3、此次框架协议中双方将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合作,预计整体合作规模约100亿元,主要是指基于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双方合作项目投入的初步预计,不代表具体的投资计划,也不构成投资承诺;双方具体合作模式尚未确定,未来能否顺利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进行披露;

4、随着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协议未来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5、本次协议的签署及未来执行,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6、鉴于蔚来汽车目前尚处于初创期,相关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因此该公司目前尚未形成商品化的产品和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针对本次合作,双方计划首先从首款产品及制造方面作为合作的切入点,目前双方正在就合作的具体产品及制造进行商讨,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合作的首款产品为蔚来汽车首款批量生产的电动乘用车,针对该产品蔚来汽车目前已经完成产品的定型和核心供应商的确定等相关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底上市。双方正在就该款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进行相关的商讨和商务谈判,该事项目前尚未最终确认,待明确后,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分阶段披露。

五、股票复牌事宜

鉴于公司已披露与蔚来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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