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2017年起全面使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抓紧制定发布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标准,力争2019年全面实施。加快推进普通柴油、

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2017年起全面使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抓紧制定发布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标准,力争2019年全面实施。加快推进普通柴油、船用燃料油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提高煤制燃料战略储备能力。加强车船尾气排放与净化设施改造监管,确保油机协同升级。

创新生产生活用能模式。实施工业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清洁节能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推行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和对标达标考核制度。积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市)、绿色能源示范市(县)、智慧能源示范镇(村、岛)和绿色园区(工厂),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推动形成注重节能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三、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

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为重点优化存量,把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同时大力拓展增量,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应急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着力提高能源供应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着力化解和防范产能过剩。坚持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相结合,综合运用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升存量产能利用效率,从严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企业开展产能国际合作,推动市场出清,多措并举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强化政策引导,主动防范风险,促进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煤炭。严格控制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和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实行减量置换。运用市场化手段以及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积极引导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环境污染重、长期亏损的煤矿产能有序退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煤、电、化等上下游产业一体化经营。实行煤炭产能登记公告制度,严格治理违法违规煤矿项目建设,控制超能力生产。“十三五”期间,停缓建一批在建煤矿项目,14个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能力达到全国的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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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优化规划建设时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煤电利用小时数监测和考核,与新上项目规模挂钩,合理调控建设节奏。“十三五”前两年暂缓核准电力盈余省份中除民生热电和扶贫项目之外的新建自用煤电项目,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存量机组利用率,使全国煤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后三年根据供需形势,按照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合理确定新增煤电规模,有序安排项目开工和投产时序。民生热电联产项目以背压式机组为主。提高煤电能耗、环保等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关停2000万千瓦。2020年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清洁高效煤电技术,严格执行能效环保标准,强化发电厂污染物排放监测。2020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10克以下,其中新建机组控制在300克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每立方米35毫克、50毫克、1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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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深加工。按照国家能源战略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示范工程的定位,合理控制发展节奏,强化技术创新和市场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环保准入条件,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稳妥推进煤制燃料、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增强项目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严格执行能效、环保、节水和装备自主化等标准,积极探索煤炭深加工与炼油、石化、电力等产业有机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力争实现长期稳定高水平运行。“十三五”期间,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达到1300万吨和170亿立方米左右。鼓励煤矸石、矿井水、煤矿瓦斯等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煤炭资源附加值和综合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煤化工技术,推进低阶煤中低温热解、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煤炭分质梯级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煤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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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加强炼油能力总量控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产能,适度推进先进产能建设。严格项目准入标准,防止以重油深加工等名义变相增加炼油能力。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进城市炼厂综合治理,加快产业改造升级,延长炼油加工产业链,增加供应适销对路、附加值高的下游产品,提高产业智能制造和清洁高效水平。

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统筹资源、环境和市场条件,超前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周期长、配套要求高的水电和核电项目,实现接续滚动发展。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和在全社会总发电量中的比重。

——常规水电。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梯级开发,有序推进流域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龙头水电站,控制中小水电开发。在深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环境可行的前提下,科学安排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时序,合理开发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深入论证西南水电接续基地建设。创新水电开发运营模式,探索建立水电开发收益共享长效机制,保障库区移民合法权益。2020年常规水电规模达到3.4亿千瓦,“十三五”新开工规模6000万千瓦以上。

发挥现有水电调节能力和水电外送通道、周边联网通道输电潜力,优化调度运行,促进季节性水电合理消纳。加强四川、云南等弃水问题突出地区水电外送通道建设,扩大水电消纳范围。

——核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在采用我国和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在沿海地区开工建设一批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加快堆型整合步伐,稳妥解决堆型多、堆型杂的问题,逐步向自主三代主力堆型集中。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厂址保护。深入实施核电重大科技专项,开工建设CAP1400示范工程,建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加快论证并推动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建设。适时启动智能小型堆、商业快堆、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等自主创新示范项目,推进核能综合利用。实施核电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加强核安全监督、核电操作人员及设计、建造、工程管理等关键岗位人才培养,完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2020年运行核电装机力争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核电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风电。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加大中东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资源勘探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低压侧并网就近消纳。稳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基地建设,统筹本地市场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控制开发节奏,将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快完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

——太阳能。坚持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完善体系。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三北”地区光伏电站建设,积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发展。建立弃光率预警考核机制,有效降低光伏电站弃光率。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光伏发电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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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及其他。积极发展生物质液体燃料、气体燃料、固体成型燃料。推动沼气发电、生物质气化发电,合理布局垃圾发电。有序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耦合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地热能、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2020年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7000万吨标煤以上。

夯实油气资源供应基础。继续加强国内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积极扩大规模化开发利用,立足国内保障油气战略资源供应安全。

——石油。加强国内勘探开发,促进石油增储稳产。深化精细勘探开发,延缓东部石油基地产量衰减,实现西部鄂尔多斯、塔里木、准噶尔三大石油基地增储稳产。加强海上石油基地开发,积极稳妥推进深水石油勘探开发。支持鄂尔多斯、松辽、渤海湾等地区超低渗油、稠油、致密油等低品位资源和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十三五”期间,石油新增探明储量50亿吨左右,年产量2亿吨左右。

——天然气。坚持海陆并进,常非并举。推进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气区持续增产,加大海上气区勘探开发力度。以四川盆地及周缘为重点,加强南方海相页岩气勘探开发,积极推进重庆涪陵、四川长宁—威远、云南昭通、陕西延安等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推动其他潜力区块勘探开发。建设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和贵州毕水兴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加快西北煤层气资源勘查,推进煤矿区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积极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勘探,优选一批勘探远景目标区。2020年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170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量达到160亿立方米。

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系统安全、流向合理、优化存量、弥补短板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跨省区电力输送通道建设,完善区域和省级骨干电网,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着力提高电网利用效率。科学规划、整体布局,统筹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增强区域间协调互济供给能力和终端覆盖能力。加强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建设。

——电网。坚持分层分区、结构清晰、安全可控、经济高效的发展原则,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进一步调整完善电网主网架。根据目标市场落实情况,稳步推进跨省区电力输送通道建设,合理确定通道送电规模。有序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优先解决云南、四川弃水和东北地区窝电问题。探索建立灵活可调节的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域和省级电网主网架,充分挖掘既有电网输送潜力,示范应用柔性直流输电,加快突破电网平衡和自适应等运行控制技术,着力提升电网利用效率。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打造现代配电网,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微电网示范应用。“十三五”期间新增跨省区输电能力1.3亿千瓦左右。

——油气管网。统筹油田开发、原油进口和炼厂建设布局,以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地区为重点,加强区域管道互联互通,完善沿海大型原油接卸码头和陆上接转通道,加快完善东北、西北、西南陆上进口通道,提高管输原油供应能力。按照“北油南下、西油东运、就近供应、区域互联”的原则,优化成品油管输流向,鼓励企业间通过油品资源串换等方式,提高管输效率。按照“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就近供应”的原则,统筹规划天然气管网,加快主干管网建设,优化区域性支线管网建设,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国主干管网及区域管网互联互通。优化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布局,在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地区,优先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适度新建LNG接收站。加强油气管网运行维护,提高安全环保水平。2020年,原油、成品油管道总里程分别达到3.2万和3.3万公里,年输油能力分别达到6.5亿和3亿吨;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0万公里,干线年输气能力超过4000亿立方米。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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