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勇澈在《三星内幕—揭开三星第一的真相》中的陈述,结构调整本部财务组通过精心设计的复杂运作,帮助李健熙完成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转移。
1994年,李在镕从父亲手里获得61亿韩元的起始资金,在支付16亿韩元的财产赠与税后,李在镕首先购入了价值23亿韩元的安防公司三星S1(Security NO.1)的股票,在1996年三星S1上市后,其获利273亿韩元。之后,李在镕利用这笔资金购入三星集团多家子公司的股票,仅从三星工程和Cheil通信就分别获利250亿和133.8亿韩元。
第一步的资产增值之后,第二步就是经营权的转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三星集团的控股公司——三星爱宝乐园。1996年,李在镕以96.2亿韩元的价格购入了125万股“私人配售可转换债券”,随即将其转为爱宝乐园31.9%的股权。1997年,李在镕以低价购入三星电子可转换债券,由此持有三星电子0.6%的股权。1998年,三星爱宝乐园通过购买三星管理人员手中的股票,对三星生命保险的股权增加到20.7%。最后,李在镕购入230亿韩元的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并在第二年使用认股权,将其持有的三星集团股权增加到25.1%。
这些交易在韩国国内引起大量非议,李健熙和爱宝乐园的两位高层被指控廉价发行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但法院最后还是判决罪名不成立。在成为三星爱宝乐园最大股东的同时,李在镕也控制了整个三星帝国,而其中仅缴纳了16亿韩元的赠与税。
在大部分的亚洲企业里,通过金字塔持股或交叉持股结构,控股家族的控制权(表决权)通常大于现金流权。韩国财阀也不例外,其普遍通过复杂的交叉股权结构来保持控制权。在三星集团内部,李氏家族同样只持有集团子公司的少量股权,大约在1%-2%之间,却能牢固掌控整个集团(附图)。旗舰企业三星电子的最大股东是三星生命保险(持股7.7%),而三星生命保险的最大股东又是李健熙和三星爱宝乐园(分别持股20.8%和19.3%),三星爱宝乐园的最大股东是李在镕(持股25.1%),三星电子持有三星信用卡37.5%的股份,而三星信用卡又持有三星爱宝乐园8.6%的股份。通过这种交叉股权结构,李健熙和李在镕成为三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通过表5,我们可以进一步观察三星生命保险的股权结构。除了李健熙和爱宝乐园,排名第三的股东新世界百货(Shinsegae,持股11.07%)属于三星创始人李秉喆的女儿李明熙,而第四大股东CJ集团(CheilJedang CJ,原第一制糖公司,持股4.8%)由李秉的长孙李在镕掌控。由此可见,李氏家族通过控制三星生命保险和爱宝乐园,掌握了三星集团的经营权。
“室”的治理运作
“室”对整个三星集团的治理通过正式和非正式会议完成。正式会议包括结构调整委员会、周三会议和组长会议。非正式会议有干部会议和次席会议,这仅仅是为了让部门之间更加融洽地交流和交换情报。
在正式会议中,结构调整委员会每月举行一次,由5名各个主要子公司的总经理组成。最初成员由三星电子原CEO尹钟龙、结构调整本部部长李鹤洙、三星物产总经理裴钟烈、三星生命保险总经理襄正忠、新罗饭店总经理许泰鹤组成。形式上是讨论集团发展方向,实际上是布置秘书室组长会议中的决议事项。
周三会议是三星各子公司总经理和秘书室内各组长组成的会议,每周三举行,并邀请一些外部知名人士参加。由于三星子公司的总经理并无实权,因此依然是“室”的裁决。
组长会议指的是结构调整部的内部组长会议,集团所有重大决策均出于此。组长会议还是汇报从子公司收集到的情报与未决事项的地方,人事纠纷会由人事组在组长会议上提出报告,违法账务问题由监查组提出,诉讼问题由法务组汇报,等等。组长会议的总结由李鹤洙亲自负责,直接向李健熙汇报,李健熙作出指示后重新在组长会议中讨论。
在三星集团内部,从上游订单采购,到投资决策,再到人事考评,“室”都事无巨细地一一审核。

电池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