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叶警官表示,青岛目前并没有针对低速电动车专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驾驶此类车不用考驾照只要有残疾证就可上路,可在现实执


  青岛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叶警官表示,青岛目前并没有针对低速电动车专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驾驶此类车不用考驾照只要有残疾证就可上路,可在现实执法过程中,交警发现有部分驾驶人使用伪造的残疾证件,所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这类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目前重点打击的对象。记者采访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后得知,只有纳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才能办理机动车牌照注册登记,其中确实有部分纯电动汽车已经被列入目录,但是低速电动车都不在目录之列。 

  ■监管 

  缺乏法律依据,执法难度加大 


  2014年5月26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地一起与低速电动车相关的交通肇事案做出终审判决。在判决中提到,此类电动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动车”。 

  2013年10月6日8时20分,被告人亢某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在送货途中,与任某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司机任某某当场死亡。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驾驶的此类电动车,公安机关并没有给其核发任何“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这说明此类电动车还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动车”。既然法律未明文禁止就不违法 ,不予采纳亢某某的辩护人曾提出的司机任某某,是一名已经78岁的高龄老人,且存在违反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车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有相当的责任,要求从轻处罚亢某某的要求。 

  记者根据此案判决书中提到的细节查询发现,被害人在事发当时驾驶的恒阔牌电动四轮汽车,生产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正是身份尴尬的低速电动汽车。 

  然而同样是低速电动汽车,在其他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处以截然不同的判罚。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肇事的时风牌四轮电动汽车直接被认定为机动车,对被告人崔某的行为,完全按照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来衡量。 

  在同样面对涉及到低速电动车交通肇事案件时,各地法院给出截然不同的解释,让低速电动车的身份更加模糊不清。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魏学勤表示,如果低速电动车应被纳入机动车范畴,那就应该享受与其他机动车同样的待遇,核发“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如果低速电动车不算作机动车,那么判决书中就不应该出现“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字眼。低速电动车的身份之辩 ,显然已经暴露了现行相关法律及相关政策的漏洞和空白。 

  8月初,山东省公安厅车管所副所长孙冰在参加调研山东省低速电动车市场时也坦言:电动汽车管理的主要矛盾都集中在公安交警部门。从维护交通秩序的角度需要进行规范管理,但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这也造成了各地管理标准不统一,同时也加大了发生事故的执法难度,迫切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电动汽车管理。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李升成律师表示,目前全国性的法规确实没有出台,即便是在发生事故之后,各地法院处理方式也有明显的出入,法庭判决时多多少少会采取保护弱者的原则。 

  ■尝试 

  一些地方性管理办法相继出台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魏学勤认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应走多元化发展路子,低速电动汽车并不是低档产品,这种新产品符合中国国情,尤其在二三线城市及广大农村,有着非常大的市场空间。对于低速电动车蓬勃发展的态势,山东省发改委工业处主任科员李天东表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已成既成事实,不能推倒重来 ,需要国家层面出台政策进行合理引导、规范管理。

  作为中国低速电动车发展集中区域的山东省,努力在省内为低速电动车创造有利政策环境的脚步却从未停止。早在2009年8月,全国首部低速电动车地区级管理法规在山东公布,这部名为《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地方法规,确定了低速电动车在山东地区合法性。 

  在此基础之上,聊城市、潍坊市、德州市、淄博市、济宁市的地方性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除了对电动汽车自身性能和体积等参数做了详细规定之外,还明确了低速电动车挂牌上路、保险、报废、驾驶人资格等细节,低速电动车可以登记本市特制的号牌合法上路。比如《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就规定,微型电动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微型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微型电动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微型电动车登记挂牌时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保;微型电动车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驾驶人须持C3及以上驾驶证。更重要的是,多个《办法》明确指出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链接 

  公安部到山东调研低速电动车 


  在9月7日刚刚落幕的2014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付于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低速电动车适应中国国情,不同的路、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区域,需要有不同的车辆来满足。电动汽车绝不只是像特斯拉这样的高端豪华车型,我们需要接地气的车。付于武在实地考察了多家工厂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后说:“山东有很多企业生产车间里的技术都很好,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都有,安全碰撞都到很高的标准。现在公安部、工信部都在密集调研,政府已经放出了强烈的信号。” 

  付于武提到的密集调研,是指2014年8月初,由工信部牵头的调研组针对山东省低速电动车市场进行了一次大摸底,此次调研的重点主要在于了解山东省低速电动车产业发展情况,探讨其生产与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对策与建议。在工信部开始山东调研几天之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车辆室副主任周文辉一行6人,也来到山东调研低速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知情人士透露这次调研内容非常细,已经具体涉及到驾驶人应该取得什么样的资格证书、车辆应该悬挂哪类牌照、在道路上运行时应该有什么样的限制,要知道在此之前,公安部是反对低速电动车发展呼声最强烈的部委。 

  低速电动车不是新能源车 

  根据2012年5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标委牵头发布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不能少于80公里,最高车速不能低于每小时80公里。但目前市场上在售的低速纯电动车大都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而根据低速电动车相关地方性的生产标准,最高车速也被卡在每小时70公里以下。续航里程少、车速低,是低速纯电动车性能区别于正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的最直接表现。 

  另外在最核心的电池技术方面,由于主要以铅酸电池为主,所以低速电动车的污染隐患在一开始就被业内人士所诟病,而新能源汽车配备的是昂贵的锂电池。在汽车外形的设计方面,低速电动车企业通常都以小型汽油车为原型模仿生产,所以外形酷似长安奔奔MINI、比亚迪F0、奇瑞QQ、天津一汽夏利等。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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