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电价政策宣传不到位,电费收取信息披露不充分,引起用户的质疑和误解。 二是部分供电企业在农网改造

(三)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电价政策宣传不到位,电费收取信息披露不充分,引起用户的质疑和误解。

二是部分供电企业在农网改造过程中向用户筹资筹劳,不按规定电价收取临时用电、农灌用电电费。

三是部分供电企业收取电力设施设备安装服务费不合理,估抄、漏抄、错抄表计电量。四是部分村委会、小区物业公司、房屋出租业主代收代缴电费时加价、“搭车”收费,限制用户用电、购电,甚至对用户强制停电,侵害用户权益。

(四)市场准入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聘用、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进网作业。

二是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电力业务,违法转包分包电力工程,不按规定报告跨区作业情况。

三是部分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者挂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承揽电力业务。

三、处理结果。

2017年三季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受理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2180件投诉举报,占投诉举报量的80.89%;其他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办。

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

一是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使当事人消除了误解。

二是通过监管约谈、责令整改,促使相关企业提高了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三是通过罚款、吊销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方式,及时纠正了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截止到2017年三季度,已办结投诉举报4531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94.18%,其余正在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成回访4022件,回访率为88.77%,回访满意率为87.32%。根据目前反映的比较突出的投诉举报事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市场准入方面的监管,确保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监管促进改革,监管促进发展,改革发展惠及民生。让我们进一步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切实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电力司副巡视员 郭伟

郭伟介绍了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进展情况。

一、煤电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煤电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装机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7年9月底,煤电总装机约9.63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投产的煤电机组基本上是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高节水、超低排放的先进机组,现役30万千瓦以下纯凝机组仅占煤电装机约4%。

二是技术水平世界领先。世界首台60万千瓦级、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60万千瓦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均在我国投入商业化运行。

三是节能减排水平大幅提升。已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1.1亿千瓦左右,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5克标煤/千瓦时,2010年以来累计降低21克标煤/千瓦时,年节约标煤7000万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

在看到煤电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受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电发展形势不容乐观。2016年煤电利用小时仅4250小时,规划及在建规模依然较大。预计“十三五”末全国电力供应总体宽松,存在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根据我们年初发布的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

二、已开展的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并举,重点围绕清理违规、严控增量、淘汰落后、优化存量、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措施并狠抓落实,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引导地方和发电企业有序规划建设煤电项目。

二是严控新增煤电产能,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多措并举减少新增煤电规模,推进煤电有序发展。

三是停建了一批违规开工的在建项目。

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了一批能效、环保、安全、技术等不符合要求的落后小机组。

五是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优化煤电结构,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和有序发展。

在总结2016年促进煤电有序发展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们将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16部委联合印发《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今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二是编制2017年工作方案。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煤电调控目标任务,我们在与各地方、各发电企业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反复衔接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将2017年煤电淘汰、停建、缓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督促地方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下发分省年度投产规模。根据《意见》要求,为严控新增煤电投产规模,经与地方和企业多次衔接后,研究确定了2017年分省年度投产规模,已正式下达各地,并要求在国家确定的投产规模内报送符合条件的投产项目。对于纳入缓建范围的项目,企业可选择立即停建或继续建设,但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

四是制定实施政策文件。印发《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引导作用,指导各省、发电企业合理安排煤电核准、开工、建设时序,切实维护核准建设秩序,实现煤电有序发展。

五是开展自备电厂督查。为进一步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今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财政部等单位开展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选取部分省份,重点对燃煤自备电厂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社会责任承担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前三季度工作成效

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国已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约240万千瓦,停缓建煤电产能已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9月底,已累计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5.8亿千瓦,提前两年多完成2020年改造目标;已完成煤电节能改造5.3亿千瓦,占到2020年改造目标的85%。其中京津冀、河南等多个省市,已提前1至2年完成全部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总体来看,目前各项工作推进稳妥有序,有一些甚至比我们预期的还要好,今年前三季度煤电利用小时数约3300小时,煤电新投产装机同比减少,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同比增加,调控成效正在逐步显现。预计到年底可以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能源工作做出了部署,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工作的方向,我们将坚定不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按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总体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针对各地淘汰计划完成情况、违规项目处理情况、缓建和投产项目建设情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完成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和相关领域执法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依法依规约谈问责。同时,还要指导地方和企业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人员安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等,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紧密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及时做好工作预案,切实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核电司副司长 秦志军

秦志军介绍了核电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

核能利用是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现之一。经过50多年的发展,核电已经成为全球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实现能源多元化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的核电发展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依托国外技术到拥有自主技术,在研发设计、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行维护等各方面能力均大幅提升,培养储备了一大批核电专业技术人才,具备了核电技术及装备“走出去”的实力,已跻身世界核电大国行列。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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