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LG化学提起的两项中国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LG化学的诉讼请求,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作出的宣告两项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

图片来源:容百科技

图片来源:容百科技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韩国企业株式会社LG化学提起的两项中国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LG化学拥有的两项发明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判决驳回LG化学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作出的宣告两项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LG化学在华专利行政一审败诉 涉案专利为容百韩国纠纷同族专利

LG化学在华专利行政一审败诉 涉案专利为容百韩国纠纷同族专利

两项专利均有“硬伤” 被宣告无效

判决书显示,涉案两项发明专利(ZL201710126448.1及ZL201710126449.X)均名为“锂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材料前体,由其制造的正极活性材料及含该材料的锂二次电池”,涉及具有特殊晶体结构的正极活性材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专利用于证明技术效果的实验图谱模糊不清,关键信息无法辨认,且多张图谱彼此雷同,缺乏区分度。这些图谱数据与发明人自身在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对相同样品的描述存在矛盾,无法证实其所声称的独特结构确实存在 。说明书记载的制备方法存在逻辑缺陷,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该记载无法重复实验并得到所述产品。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无效决定也认为,相关专利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内容,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该发明。

LG化学在华专利行政一审败诉 涉案专利为容百韩国纠纷同族专利

LG化学在华专利行政一审败诉 涉案专利为容百韩国纠纷同族专利

判决书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内容论述

专利制度的基石是“公开换取保护”。如果披露的内容不能让常规技术人员理解并复现,专利的保护范围就无法界定,侵权判定也就失去了基础。因此,LG化学提起的两项中国发明专利主张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法院宣告无效。

相关专利或涉及LG化学与容百科技在韩专利纠纷

涉案专利的原始申请人为汉阳大学,后转让至LG化学,或与LG化学和中国锂电池龙头企业容百科技(688005)的专利纠纷有关。笔者就此向容百科技方面证实:相关专利确系LG化学专利纠纷涉案专利在中国的同族专利申请,中国法院的判决辨明了专利技术价值,有助于后续双方专利纠纷的解决。

2024年,LG化学以容百科技韩国子公司载世能源株式会社侵犯其5件韩国专利为由,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随后,载世能源向韩国专利厅提起了专利无效申请。目前,涉案的5件韩国专利中,1件已被成功无效,其余专利因保护范围模糊且可能被更早技术涵盖,载世能源已向韩国专利法院提出上诉。

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电池材料竞争,韩国正在对中国企业出海展开新一轮的“精准专利围堵”,容百科技遭遇LG化学的专利阻击不是个例,而是整个行业的缩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合法判决,是对中国企业合理、合规维权的重要支持,更有利于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同时,容百科技面对国际巨头的知识产权挑战,积极应诉并胜诉,也成为中国企业在全球专利战中赢得主动权,稳步推进国际化征程的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夏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新闻热线:400-6197-660-1

电池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