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抓住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为储能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能源互联网建设建立长效的市场机制才是推动产业发展,保证产业竞争力和活力的最佳方式。因此,强调市场化发展也是《指导意见》的一大特色。
目前的储能市场尚处于商用化初期,不具备大规模应用的经济效益,如果不依赖政策补贴,储能产业想要做到盈利除了不断提高技术,降低成本,强大自身水平外,还可以借鉴国外的储能产业盈利模式。
比如改变营销模式,2016年后,澳洲、英国和德国用户的光伏系统变得非常火爆,原因在于市场的内在驱动力不是从经济性考虑问题,而是以“用电独立性”来打动客户。
国外,例如特斯拉、LG、松下、Orison等企业已经成功推出轻量用户储能系统。
在中国市场,也可以考虑从这点着手,尤其是大型企业、工厂等,从逐步摆脱用电依赖作为储能大规模应用的切入点。
目前,国内一些有前瞻意识的企业,已经在着手家用和商用后备电源技术的开发,例如天臣新能源、猛狮、科陆电子等企业,中国需要独立用电的用户比国外多,未来的用电市场也相对较大,转变营销模式,让人们转换用电思维,一旦人们开始接受独立用电的可能性和便捷性,未来市场将会不可限量。
虽然储能作为新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和新动力革新的“最后一公里”,恐怕还需再走一段时间,但《指导意见》的出台,至少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对储能的支持态度,这是非常积极的信号,为未来储能产业化和规模应用梳理了政策方向。

电池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