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士称,飞毛腿将“愛國者”作为其移动电源产品的品牌,并非一般山寨那样赤祼和露骨,而是蓄谋已久。从深圳飞毛腿提出的商标使用理由来看,其在

有人士称,飞毛腿将“愛國者”作为其移动电源产品的品牌,并非一般山寨那样赤祼和露骨,而是蓄谋已久。从深圳飞毛腿提出的商标使用理由来看,其在1996年就注册了“愛國者”电池商标。但耐人寻味的是,深圳飞毛腿官网显示,其生产移动电源时间为2012年,而早在2006年爱国者电子就生产出了第一款aigo爱国者标识的移动电源。

专业人士认为,1996年飞毛腿注册的电池并非今天市场上的移动电源,而只是一块“电池”,两者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进行区分。

一是从商标注册法律规范层面看,飞毛腿提供的两件商标,“愛國者”(商标号为1084577)和“patriot 愛國者”(商标号为8322472)中,商标号1084577所指定的商品包括:电池充电器、电池、太阳能电池、袖珍灯用电池、照明电池、蓄电池;商标号8322472所指定的商品包括电脑计量加油机、光导丝(光导纤维)、避雷器、电池充电器、电池、移动电源(外挂电池或后备电池)——其主要涵盖范围仅限于“电池及电池充电器”,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属于0922类。

虽然8322472号商标中指定有移动电源(外挂电池或后备电池),但这类商品并非《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所列“规范商品名称”。而且该“移动电源(外挂电池或后备电池)”也归入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0922类,即电池充电器。虽然飞毛腿指定其为所谓的“移动电源”,但此“移动电源”非今天真正意义上的移动电源,其实质是一种电池。据商标局公开资料查询,小米、台电等大量移动电源厂商申请移动电源商标,均被商标局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归入0913类。

二是从严格科学概念层面上看,电池和移动电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电池是指盛有电解质溶液和金属电极以产生电流的杯、槽或其他容器或复合容器的部分空间,能将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外置、内置都只是电池。移动电源是一个集储电、升压、充电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以直流电方式为电池提供的便携式供电设备,无论是从其硬件构成及工作原理都与日常使用的电池、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有本质不同。 三是从电商平台归类、消费者选用和理解层面上看,两者有很大区别。参考淘宝、天猫、京东各大电商平台,其所使用的产品类目中均将“电池/电池充电器”与移动电源作为单独不同的类目呈现,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行为也在不同类目指引下进行,不可能将移动电源混淆为电池。

我们也看到,在飞毛腿自身的经营范围内,虽然注册了“愛國者”和“patriot愛國者”商标,但这些商标一直没有被其重视,作为自主品牌来推广,直到移动电源这个产品横空出世以及爱国者移动电源在国内外移动电源市场上做得风生水起后,它们才被飞毛腿再度拾起,借助爱国者这个数码行业的强势品牌“四两拨千斤”地达到自己的销售和赢利目的。 洪仕斌认为,飞毛腿所主张的两件商标都未涵盖爱国者电子所销售的移动电源产品,飞毛腿目前对爱国者集团提出的所谓“维权”,实质上是以商标维权之名,以混淆概念的方式争夺“aigo爱国者”多年来积累的市场份额和商业信誉,对消费者产生明显的误导作用,不利于移动电源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的市场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赵卓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 邮箱:119@itdcw.com

电池网微信
移动电源
爱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