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组织、有关企业、高校、检测机构等单位组织编制组,起草编制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电动客车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电动客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推广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为节能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

由于企业及产品技术水平良莠不齐,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一些安全风险,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组织、有关企业、高校、检测机构等单位组织编制组,起草编制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2、目的和意义

电动客车的安全应作为首要考虑因素,然而电动客车由于安装了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特殊部件,并且市场上厂家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电动客车的行业发展。由于技术要求不完善,发生安全事故后,往往发生触电、起火等严重问题,轻则造成财产损失,如果撤离不及时,可能还会带来人员伤亡。

本《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针对电动客车由于安装了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特殊部件而带来的安全问题,从人员触电、火灾防护、事故处理、乘客逃生、整车结构、远程监控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充分借鉴现有传统客车、电动汽车相关标准和已有的上海、北京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以提升行业安全技术水平。

3、编写过程

2016年4月组成制定工作组,主要参加单位有: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 2016年5月,制定工作组在进行大量调查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草案初稿,并向工作组内部成员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根据回复意见,《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工作组共同对条件草案初稿进行修改与完善,形成草案稿。

2) 2016年5月20日,《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中国科技会堂召开。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编制组的2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制定工作组介绍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草案稿)》的编制过程和内容的确定依据,并对单体蓄电池热失控、蓄电池包热失控扩展、碰撞安全、涉水安全的试验验证情况进行了说明。随后,与会专家对《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草案稿)》的框架结构和内容进行了逐条审议,对文件的结构和内容达成一致修改意见。

3)制定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对草案稿进行修改,形成《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初稿,于2016年5月28日向工作组内部成员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根据回复意见,《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工作组对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修改与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4、编制原则

条件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条件的制定考虑了相关标准、法规间的相互协调,尽量避免同一要素在不同文本中重复规定,对国内已有相关标准规定或可以列入相关标准中的内容,一般不纳入本标准。此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即要有先进性又要有成熟性,还要便于推广。对于不成熟的技术应做为后期的技术研究,待该项技术成熟时适时修订标准。

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内容应具备一定的牵引性同时兼顾行业的技术现状,条件的技术内容确定要适合我国国情,标准的技术要求应明确,避免模糊的表述,尽可能提出定量的要求,并有相应的检验方法。

5、主要内容论据

5.1 条件的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的单层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5.2 术语及定义

“3.1 热失控”和“3.2 热失控扩展”为本文件定义的术语。 

5.2.1 热失控 thermal runaway

单体蓄电池放热连锁反应引起电池自温升速率急剧变化的过热、起火、爆炸现象

说明:

a)对热失控进行了定义,当电池热失控时会瞬间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并产生剧烈的温升。

b)蓄电池热失控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生起火、爆炸现象,但是其自温升速率应达到一个数量级。

5.2.2热失控扩展  thermal runaway propagation

蓄电池包或系统内部的单体蓄电池或单体蓄电池单元热失控,并触发该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的热失控的现象。

说明:为避免因单体蓄电池的热失控引发相邻电池甚至整个电池包的热失控,对乘客造成伤害,确保乘客和行车安全。

5.3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3.1总则

电动客车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机动车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其它设计安装要求参照附录A。

说明:

1) 该条内容用于明确本文件与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

2) 对于一些不易测量但影响安全的项目作为资料性附录,供企业参考。

5.3.2防水防尘性能

5.3.2.1车辆应以小于等于10km/h的车速匀速通过水深大于等于300mm的涉水水池,且涉水距离应大于等于300m,完成涉水试验,时间约为2min,若水池长度不足300m,需要进行多次,总时间(包括水池外的时间)应少于10min。

5.3.2.2车辆涉水试验完成后10min内,按照GB/T 18384.3—2015中7.2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完成测量,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3MΩ

5.3.2.3以下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

00001——与B级电压部件相连的连接器;

00002——安装在车厢地板以下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

00003——安装在车顶且无防护装置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

说明:

a)整车涉水试验条件,试验后绝缘电阻的要求作出明确的要求,提高了技术要求;

b)各种条件下的绝缘电阻相比国标进行加严,通过对各种条件下绝缘电阻要求,确保司乘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当人体通过0.6mA的电流,会引起人体麻刺的感觉,需将泄露电流控制在0.6mA以下,按照GB/T 18384中规定的B级电压最高值计算,再考虑设计余量,故总绝缘阻值设置为3MΩ。

c)对B级电压部件的防护等级做出明确要求,满足防水的需求。

[责任编辑:陈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 邮箱:119@itdcw.com

电池网微信
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
电动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