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

工信部发布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现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予以公告,特别公示期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

一、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1.北京中大燕京汽车有限公司

2.中信机电制造公司 

3.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4.上海电车厂

5.猛狮客车有限公司

6.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7.东风新疆汽车有限公司

二、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

1.北京京驼伟业挂车有限公司

2.天津市天挂车辆有限公司

3.天津伊利萨尔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4.河北宏大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5.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

6.内蒙古腾驰重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大连装卸工程机械厂

8.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厂

9.沈阳市万事达汽车改装厂

10.大连兴达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11.四平市长江客车有限公司

12.一汽延边现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3.辽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14.长春三友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5.长春金马特种车有限公司

16.吉林市济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17.哈尔滨林业机械厂

18.上海卢湾客车厂

19.上海化工机械一厂

20.上海交通汽车修配厂

21.上海交通装卸机械厂

22.上海申宝汽车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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