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参与了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了“十二五”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项目课题的管理,并协助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作,积累了自2009年以来全部补贴车辆的数据信息,掌握了电动汽车主要整车、零部件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干、研发基础和配套实力等情况,熟悉电动汽车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和专家的技术特长。
为保证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的有效推进,高技术中心将打破原有处室格局,从基础中心、高技术中心和知产中心抽调相应的人员组建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管理团队。尝试建立项目经理制,负责专项试点工作的实施。中心将加强对专项管理的监督,建立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加强内部制度的设计,并将逐步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现代管理体制,实现向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的转型。
七、效益与风险分析
实施电动汽车重点专项有助于增强我国应对能源安全、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的能力,保持我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国汽车产业从大国到强国转型。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在本质上是一种零排放汽车,一般无直接排放污染物,间接污染物主要产生于非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与氢气制取过程。其污染物可以采取集中治理的方法加以控制;插电式(或增程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纯电动行驶模式下同样具有零排放的效果,同时由于减少了燃油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可降低30%以上。另外,电动汽车比同类燃油车辆噪声也低5分贝以上,大规模推广电动汽车将大幅度降低城市噪音。我国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仅占世界石油储量的2~3%,从1993年起我国已成为石油进口国。目前,我国交通运输约占石油总消耗的一半,石油对外依存度接近60%。由于电动汽车具有能源来源多元化的特点,各种可再生能源可以转化为电能或氢能加以有效利用;同时,利用电网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增加了电力在交通能源领域中的应用,减少了对石油资源的依赖,优化了交通能源构成。
八、其他说明和附件
无。
公示日期:2015年2月16日至2月26日
联系人:科技部高新司 李宏刚
联系方式:010-58881535
邮箱:cleancar@mo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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