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说回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目标和任务上来。新产业的推广需要必要、科学、可行的目标,从而为产业健康发展形成促进。实际上,《意见》也在必要的地方为目标达成留有了余地,即在强调优先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和重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以及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等两项比例指标。
如此一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的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产销量达50万辆和200万辆的要求或可如期实现。当然,如若能够按照《意见》所说,各地方能够积极主动落实政策要求,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有待新能源汽车动力巡航及充电技术不断进步的前提下,民用新能源汽车实现上述目标也绝非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