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参加研讨会的再生铅、铅酸蓄电池企业也旁听了评审,并与评审专家一同赴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

工信部召开铅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和再生铅准入评审会

2月28日,为推进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设计,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新模式,加快实施再生铅行业准入公告管理,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财政部综合司、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在江苏省徐州市组织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讨会,并会同环境保护部对首批申请行业准入公告的再生铅企业组织了专家评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原材料司以及财政部综合司、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江苏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部门,以及部分再生铅、铅酸蓄电池企业参加会议。

据悉,研讨会上,有关部门及协会分别介绍了开展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的背景和工作思路,现行基金制度实施情况及相关政策,以及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基金化管理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与会各方围绕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展开深入讨论,提出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提出了下一步推进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的工作思路。

在再生铅行业准入专家评审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通报了涉铅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环保核查进展情况,以及申报再生铅行业准入的相关要求等。首批申请准入公告的再生铅企业按照《再生铅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样式,依据准入条件要求,详细阐述了企业各项情况,提供了佐证材料及相关测算说明。评审专家结合申报企业汇报情况进行了针对性质询,听取答辩意见,形成了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推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上下游联动发展,并使评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本次评审采取开放式评审形式,除申报行业准入的企业全程参加评审外,受邀参加研讨会的再生铅、铅酸蓄电池企业也旁听了评审,并与评审专家一同赴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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