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3年第4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4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3〕102号),现将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2013年12月底前,彻底拆除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并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附件: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9月9日


[责任编辑:赵卓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 邮箱:119@itdcw.com

电池网微信
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