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
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
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创新模式
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示范效应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科研举措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
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马上就访
完不成任务城市得“红牌”
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20692辆,销售20477辆,产销量已超过上年全年数量。“我们已从市场培育期转为发展期。”工信部部长苗圩称,此次《意见》是在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状态基础上,对2012年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出台后必将激活市场活力,加速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激活市场,根本是要激活企业和消费者的动力。“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就是要让企业尝‘甜头’,比如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结合给予优惠,允许有一定收益。还比如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分时租赁方式,探索新能源汽车发挥更大使用价值等。”苗圩说。
《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对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等也做了比例上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目录,破除当前存在的地方保护现象,规范市场秩序。
“我们将对示范城市进行动态管理,并对没有完成任务和出现问题的城市‘亮红牌’,对示范城市进行动态调整。”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说。
□企业反应
破除地方保护保护产业健康
北汽新能源汽车公司总经理郑刚认为,《意见》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方面出台的指导意见,对于产业的发展,市场的培养有着重要作用。在消费使用环节,免征购置税有利于释放市场潜力,使得新能源车由政府主导的集团采购转变为市场主导的个人购买;在破除地方保护方面,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保护产业健康发展;充电设施方面,其难点在于多头管理,“指导意见”对症下药地破解充电难题,对企业有重要意义。
比亚迪汽车 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李云飞表示,国家取消新能源地方保护这个政策是非常好并且也非常及时的。其中,作为比亚迪来说最为关注的一点是国家要求各个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和目录,这也意味着之前地方性的新能源推广目录要废止,进一步破除了地方保护。
(京华时报记者潘珊菊李琳琳黄菲菲李业超麦田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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