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锂电池,正极材料也是五花八门,主流的就有钴酸锂、锰酸锂、镍钴锰酸锂、磷酸铁锂等。用酸碱溶液浸出,然后再经过多种化工程序,对金属氧化物进行萃取。但这些氧化物的成分萃取条件不同,混合液更为棘手。事先按照正极材料对电池分类,成本也不低。
回收正极金属,已经是电池回收行当中最有利可图的一个环节。但是程序太过复杂,会算账的企业都对之却步,除非金属价格高到2011年的份儿上。现在大宗商品和有色金属、稀土产品价格都在低谷徘徊,用这些方法回收金属相当不划算,更别提事后麻烦更大的废液处理。照目前的技术水准,单只废液处理一项,就足以吃掉可怜的回收金属收益。
而负极材料都是石墨(硅电池只是试验室规模),该材料太便宜,只能做丢弃掩埋处理。幸好石墨本身并不污染环境,只占用空间。
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没有公司会主动投入回收产业。那么只剩下被动应付这一途径了。
至于被寄予厚望的石墨烯、超级电容等电池方案,其最大优点在于无须回收(也没有什么值得回收的资源),废弃不产生污染。但其技术难度可能仍然迫使我们使用现有的技术方案。
政策不是全能
从2014年起,动力电池的生产就达到供不应求的程度。这显然源于政策和市场的双重牵引作用。而回收产业现在还处于散小乱差的程度。事实上,即便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委、工信部)都不清楚,现在成规模的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有哪些,回收能力如何。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自然在于目前的技术手段,尚无创造回收利润的能力。也就是说,创造的新价值无法抵消回收花费的成本。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干。
最迟2020年,最早销售的新能源车上的动力电池都到了要更换的时候。鉴于目前新能源车的销售形势,届时需要处理的废旧电池可能超过工信部目前的预计——12~17万吨,可能突破20万吨。
对于有效回收手段来说,垃圾只是放错位置的资源。但是两手抓瞎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而言,这些垃圾恐怕更像定时炸弹。如果在4年内还没有建立“有利可图”的回收产业,废电池就会像潮水一样淹没这些企业。
为什么这些企业首当其冲?日前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以下称《政策》)第一次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治理污染的逻辑是一样的:谁产出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
该游戏规则表明,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从政府层面,还没有把电池回收看做有利可图的生意,而是不得不规定责任的麻烦。
《政策》对对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分类、贮存、运输、梯级利用、再生、监督管理等环节都作出规定。貌似齐全,实则只明确了一件事:责任主体和追责方式,即建立了可追溯体系。
池和电动车整车生产厂家在几年之内,就会看到潮水一样的废旧电池被源源不断地运回来——就像它们今天被卖出去一样——当然,不一样的是,那时它们将成为烫手山芋。
但是,只靠行政命令和惩罚机制无法建立市场。《政策》中缺失的内容恰恰对企业至关重要的:如何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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