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面临"挑战"
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势头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并给决策者带来挑战。美国一些州及欧盟已经开始进行测试并制定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初步法案。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已安全行驶超过50万公里,欧盟已择定5座代表性城市,于2014年2月正式启动无人驾驶出租车示范项目。
"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监管不宜过早。"兰德公司说,早期的监管可能落后于技术发展,过严的监管可能制约无人驾驶汽车,而且各地太早制定监管政策,不利于今后建立统一监管标准。报告认为,一旦无人驾驶汽车的表现与人工驾驶汽车的平均表现相当,监管层就应当放行,不应等到其技术达到完美状态再开闸上市。
不过,兰德公司报告指出,决策者应对无人驾驶汽车带来的挑战未雨绸缪。
一是在事故责任方面。如果无人驾驶汽车的每件事故都归咎于汽车商,则打击厂商研发的积极性,监管层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应有所权衡;二是技术标准方面,随着无人驾驶竞争的愈发激烈,采用统一的研发和使用标准变得越来越必要;三是交通法规方面,既然人已经从方向盘上解放,那么诸如在行驶过程中不许打手机等法规应逐步废除;四是隐私保护方面,无人驾驶汽车将产生大量隐私数据,比如人的行踪等,监管层应做好隐私保护工作。
此外,报告还认为,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弯道超车"机会,就像移动网络技术使它们跳过固定电话直接进入手机时代一样。相比在传统汽车制造上的追赶,发展中国家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领域取得突破的机会更大。毕竟,这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一个全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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