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应只瞄准推广数量、发展规模,还应大力探索新能源汽车有效融入城市可持续交通体系的应用模式,努力提高新能源汽车应用频率,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培育。”近日,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研究中心(CAI)副教授吴小员接受第一电动记者采访时表示。

“示范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应只瞄准推广数量、发展规模,还应大力探索新能源汽车有效融入城市可持续交通体系的应用模式,努力提高新能源汽车应用频率,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培育。”近日,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研究中心(CAI)副教授吴小员接受第一电动记者采访时表示。

11月下旬,财政部公布了新一轮全国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名单,每个试点城市或区域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均高于5000辆,这也是申报推广应用城市的最低要求。吴小员表示,数字是一方面,而将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工作实际开展起来,让新能源汽车在城市更多地跑起来,更加重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吴小员认为,各城市(区域)除了要解决好上一轮(2009-201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面对的主要困难--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能力等以外,目前还有两个特别值得重要而往往容易忽视的问题,也需要解决:一是城市现有传统交通模式的变革,二是消费观念的引导。

吴小员建议各城市结合自身条件、基础,积极探索由现有交通模式向交通电动化模式(E-mobility)的转变,融入更多适用于电动汽车的交通应用模式,如汽车共享等。“在不久前巴塞罗那召开的EVS27(第二十七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上,欧、美很多国家都把电动汽车推广,纳入城市甚至跨地区、跨国家之间的交通电动化体系中综合考虑,推出了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政策和举措。新政出台后,各个城市(区域)交通部门可以在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项目中,比上一轮示范,发挥更大的交通规划、管理作用;城市要在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与停车空间的布局与管理的结合;城市要认真考虑新能源汽车维保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应用,提供良好的配套支撑环境。城市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协同,提前考虑城际间充、换电设施的通用性、收费一卡通等问题,使新能源汽车真正能畅行于城市及区域之间,成为城市可持续交通体系的主力军,真正为城市的节能减排发挥作用。否则,我们的城市就是新能源汽车数量买够了,跑不起来,停在那做摆设,只有数量上的达标,5000辆还是10000辆,意义都不大”

对消费者的引导与培育,也是吴小员认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关键。“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包括我们高校),以及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首先发挥自身的带头示范作用很重要。不仅这些单位要积极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用于公务活动,也要鼓励职工将新能源汽车作为个人购车的首选。” 吴小员认为,在消费者培育环节,除了车企等企业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等的促销广告外,城市政府要积极发挥现阶段的主导作用,要注重开展一些立足长远、打基础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个有效的知识与政策发布网络平台。在美国,有的城市或主管部门开设专门网站,提供专门计算工具,帮助消费者(含潜在的)计算购买及使用电动汽车的经济性,开展消费者教育进社区等活动,这都值得我们借鉴。“从长远角度来看,应该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进教材、进中小学,对未来的消费者从小进行引导。很多欧洲国家,如意大利等,开展了将新能源汽车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在200余所中学中同时开展;日本有将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在中小学使用,值得我们学习。”

除了对地方目前主导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府功能的上述建议外,吴小员还认为,在推广新能源汽车过程中,车企所扮演的角色不应仅仅是产品的提供者,而应积极探索并推动更多有助于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各大车企应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发挥更大作用,减少对政府及其他运营主体的依赖,推动更多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模式。如戴姆勒公司的Car2go汽车共享在世界近二十个城市运营,宝马公司的DriveNow汽车共享项目,都是车企在其中主导。”

另外,吴小员将参加明年1月在海口举行的“2013全球新能源汽车大会”,并在“城市的交通变革和可持续发展”分论坛上发表演讲,分享她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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