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根据此前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就要求,所有进入全国新能源车试点的城市中,本地所售新能源车

实际上,根据此前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就要求,所有进入全国新能源车试点的城市中,本地所售新能源车中,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如设置地方性标准、地方性车型目录等。

上海地方补贴偏向

本地车企与纯电动车

即使有工信部等四部委规定的享受补贴车型为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及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但在现实中,除了北京之外,此前其它各城市在进行相关规划时都不约而同地存在一些隐形的设置。

以上海为例,2012年底出台的《上海市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实施暂行办法》,上海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可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享受纯电动汽车最高4万元/辆的补贴,并没有提及其它新能源汽车类型。

而在补贴车型方面,上海市至今已经发布四批“上海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车型”,利用“免费车牌+财政补贴”的形式。

新能源汽车发展

需要破除地方保护

正如董扬所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节能减排、改善环境意义重大,而新能源汽车目前技术不够成熟、产业发展不充分,产品性能价格比还不足以与传统能源汽车竞争,充电等基础设施也亟待建设,因此需要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示范应用。

“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潮流是广泛开展国际合作,而北京市相关部门却想独占其利,排斥国内的合作,这反映出他们目光短浅,对示范应用的意义理解肤浅,”董扬认为,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系统性强、难度大,仅靠北京一市是不可能发展好的。

《证券日报》记者认为,当前地方政府在补贴新能源汽车范围和产品上各自画“圈圈”,极易造成很多车企的新能源车发展基本成了在当地“自产自销”,也不利于真正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汽车企业发展壮大,完全背离了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与初衷。

希望诚如董扬所提,北京作为首都,能够对中央政府政策的理解深一些,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上应该率先垂范全面贯彻。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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