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国内发布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城市为27个,包括北京、上海、广州、长沙、天津、重庆、肇庆、杭州、深圳、柳州、湖州、苏州、武汉、襄阳、济南、沧州、保定、西安、长春、平潭、合肥、阳泉、德清、银川、嘉兴、大连、莆田。此外,江苏、广东、浙江、湖南、河南和海南六省发布了省级自动驾驶测试政策。

智能网联汽车

随着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相关政策标准法规研究制定进入了密集期。《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年-2035年)》部署了车路协同相关任务;《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等标准建设指南相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试点智能网联汽车立法,正在围绕《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广州市率先走入车-路-城“标准化”时代,发布《广州市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总体技术规范》和《广州市车联网先导区V2X云控基础平台技术规范》。

近日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将自动驾驶交通安全纳入管理范畴,制定了测试、上路、事故责任等相关规定内容,内容虽简短,但对于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具有重要保障意义。本文简单梳理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标准法规、生产准入、上路使用以及事故责任等方面政策标准法规进展情况,为行业人士提供一定参考。

道路测试: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开放程度较高

截至2020年底,国内发布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城市为27个,包括北京、上海、广州、长沙、天津、重庆、肇庆、杭州、深圳、柳州、湖州、苏州、武汉、襄阳、济南、沧州、保定、西安、长春、平潭、合肥、阳泉、德清、银川、嘉兴、大连、莆田。此外,江苏、广东、浙江、湖南、河南和海南六省发布了省级自动驾驶测试政策。全国开放测试道路里程已经超过3000公里,其中北京、上海、沧州的自动驾驶测试道路里程分别是699公里、630公里和229公里,位居全国前三。

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标准法规进展分析

资料来源:百度、智研

相关标准:框架已搭建完成,预计2025年形成详细可支撑标准体系

国家已围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车端、信息端、路端等相关标准出台了标准建设指南,细化了工作任务,各细分领域标准研究、制定正在进行。

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标准法规进展分析

生产准入:可通过产品相关准入条件进行豁免申请

关于产品准入,国家层面暂未出台详细规定。不过,2020年11月工信部部长肖亚庆指出,在加快产品功能要求、信息安全等亟需标准制定,加强国家法规协调,适时发布产品准入管理要求。此外,在2020年4月,工信部针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文件指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其产品不能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时,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估。

地方层面,本月深圳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准入和登记”一条中提到,符合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的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此外,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公布之前,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可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产品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经评估同意,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

上路使用:暂不允许上路使用,征求意见稿拟计划实行登记制度

因为《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还都是征求意见稿,目前在法律层面上还未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如何合法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提出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准予生产、进口、销售,需要上路通行的,应当申领机动车号牌”。《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指出:智能网联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智能网联汽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特区道路行驶。

事故责任:分类确定,产品缺陷问题最终还是追究生产和销售企业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都针对事故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非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缺陷问题的、与常规车发生事故一样的,基本与常规汽车交通事故处理一致。但对于产品缺陷问题方面,《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先驾驶人赔偿,再追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责任。

国家层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仅简单提出原则性的框架:应当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自动驾驶功能但不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汽车上道路通行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责任编辑:张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电池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电池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 邮箱:119@itdcw.com

电池网微信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
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