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破除地方保护必须依靠国家层面的统一约束,通过形成公平竞争和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跟进,尽力减少各地政府对本土企业的过度倾斜,从而构筑起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的公平竞争体系。不过,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法律法规的完善,地方保护主义正在呈现越来越弱的态势。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在产业从高速发展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拥有地方优势企业的地方政府正慢慢意识到,只有放开,才能让优势企业发展得更好,拥有走出家门、走向世界的底气和实力。在接下来的市场发展过程中,或许会偶尔出现“开倒车”的现象,但总体市场仍然会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迈进。
“毫无疑问,我国汽车市场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展望未来,王青相信,随着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地方目录也好,隐形市场壁垒也罢,这些问题都会逐渐得到缓解,从而推动汽车强国梦想的早日实现。
记者感言——政府采购和公共交通领域也应放开
在破除汽车市场地方保护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领域由于体量不大,且较为隐蔽,目前还没有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那就是地方政府采购和公共交通领域,这两个领域的地方保护色彩尤为严重。且破除这一地方保护,难度比取消地方目录更大。
根据我国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但实际上,几乎每一座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交通工具采购都会优先考虑本地企业,这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最为直观的例证就是各大城市的出租车,除非当地实在没有乘用车企,才会选择其他城市的乘用车产品。
单就出租车而言,如果当地车企的产品质量过硬、性能良好还好,但如果产品本身市场竞争力不强,还非当地车企产品不用的话,在损害城市形象的同时,对于本土车企的成长也极为不利。一方面,有政府采购打底,本就市场竞争力不足的汽车企业会更加“不思进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照顾”,会破坏汽车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机制,让本该被市场淘汰的企业“死而不僵”,甚至还能实现规模的扩大,占据更多社会资源之后,最终造成极大的浪费。
3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听取行业机构、企业代表对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分领域、分区域、分车型电动化的目标、方式及政策措施。可以想见的是,如果在公共交通领域各地依然保护主义盛行的话,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会因为各地在新能源公共交通领域的“割据”而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难以实现产业的整体健康发展。
基于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各地政府应当拥有完全放开汽车市场的觉悟和思想,与其死守,不如放开,说不定外来的“鲶鱼”反而会给当地的汽车市场注入活力,从而推动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加速改革,实现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地方公共交通领域采购行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既应当对“顽固不化”的地方政府予以一定的约束,又不能让地方政府“因噎废食”,害怕担上地方保护的“骂名”而放弃采购本土优秀企业的汽车产品。
事实证明,只有充分竞争,才能产生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龙头企业,相信只要让国内汽车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诞生出真正意义上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汽车企业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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