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是人类和平利用核能历史上发生的第三次严重核事故,对全球核电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引起了全世界核工业界的反思,世界各核电发展国家对核电安全进行重新的审视和评价,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以及新兴经济国家在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的基础上,都作出继续坚持发展核电的决策。

郁祖盛:我国要坚持安全高效地发展核电

苏联核能灯塔

福岛核事故是人类和平利用核能历史上发生的第三次严重核事故,对全球核电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引起了全世界核工业界的反思,世界各核电发展国家对核电安全进行重新的审视和评价,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以及新兴经济国家在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的基础上,都作出继续坚持发展核电的决策。

一、坚持发展核电,仍是我国调整能源结构、确保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

2011年3月16日,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仅5天之后,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听取相关方面的工作汇报,并作出四项决定,即“国四条”,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根据“国四条”的要求,我国2012年全面完成了对运行、在建核电机组的安全大检查,结论是:我国的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对每一个核电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己明确,有关部门和企业正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2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222次常务会议正式讨论和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做出以下部署:

--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

--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以此次会议为标志,我国的核电项目建设,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暂停19个月时间之后,恢复了正常建设。

我国政府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采取的一系列审慎和负责任的措施说明,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是我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既定方针。当前,任何负责任的政治家都会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绿色能源供给的需求,面对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需要,面对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解决环境污染(特别是雾霾)问题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安全利用核能仍是当前现实的主要选择。

[责任编辑: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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