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相比较小米的聚合模式,乐视的前置收费模式就真的已经落后了么?并不是的。应该注意到的是,乐视电视的销售模式,实际上是内容补贴硬件成本以推动用户完成第一次购买,在补贴后依然相比较传统电视品牌的产品价格(特别是线下售价)依然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而乐视网自有的精品内容组合也是推动用户购买的重要参考因素。
很多人一提到乐视网就会提到《甄嬛传》以及还没上映的《芈月传》等独播内容,但实际上独播内容更多的是在市场宣传上起到作用,《芈月传》对于乐视网而言也只是个加分项而不是决定因素(相信几乎不会有人就冲着《芈月传》而去购买乐视电视吧),但如果把《甄嬛传》、《敢死队3》、《熊出没》以及各类直播体育赛事组成一个覆盖男女老少的优秀内容阵列的话就具有了推动价值。另外,作为家中大件电器——智能电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这就是不可替代性,虽然价格和一只高端手机可能差不多,但是更多的用户不会选择过一两年就换一台电视(有数据统计表明,我国当前电视用户的换机周期在5-8年),在这里,乐视电视的用户同样出“懒”和“贪”的天性来,当他们习惯了对于乐视电视的使用以后,随着对于内容逐渐产生粘性以及支付的便捷,应该还会有相当一部分用户愿意继续购买年费以便获得更好的观影体验,乐视用户的后续付费能力也同样不容小视。
隔岸观火:战斗迟早结束,这场口水战会对于智能电视业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作为一场口水战,更多的是双方的公关团队你方唱罢我登场轮流秀一秀肌肉,其实对于用户并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但作为业界而言,这次小米乐视之战还是有着很大的意义,集中表现在:
其一,符合广电总局要求的聚合模式首次正式落地,其他有志于此的玩家可以或照猫画虎或弯道超车了。把不同平台的视频内容聚合在一起所带来的用户体验肯定是好的,电视猫、VST移机万花筒等或先驱或先烈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但如何在广电总局的要求下保证合规则是这些聚合应用无法越过的门槛;而在合法聚合的套路上小米并不是那个吃螃蟹的人,去年海信发布的“聚好看”平台实际上已经是这次小米套路的先行者(可惜的是由于海信内部的一些问题拖缓了项目进度,否则完全可以在这方面抢了小米的风头);对于一种业务模式而言从来就不具有垄断的可能性,既然在政策上已经被论证合理,接下来比小米体量更大的一些大玩家们或者是有志于操盘的牌照商们,也应该会蠢蠢欲动了,毕竟巨大的利益就在不远的前方。
其二,乐视和乐视的效仿者们,也要考虑如何进一步强化自有内容的优势。在乐视电视短短两年之内完成0到100万台的销量突破之后,乐视模式已经被诸多的业内企业所关注并准备效仿,就目前所知已经有两家在内容实力上并不次于乐视的内容商已经对于家庭娱乐市场蠢蠢欲动;比起之前乐视在智能电视中视频内容方面的一骑绝尘而言,小米的聚合模式只是在这条路上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有竞争实力的对手,如何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已经是乐视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事情了。
其三,内容模式带来的竞争点回归。小米这次所实现的视频聚合,主要起到的作用是补足了自己在内容上的短板以提升自己智能电视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其商业模式主要依靠的是资本运作下与牌照商以及内容商的合作,从技术和政策角度说复制起来并不存在困难,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海信的视频聚合平台“聚好看”也在同步开发中,不日即将落地。不难想象,视频聚合这个业务模式在未来还会受到更多企业的追随、复制和优化,届时在一线智能电视厂商的竞争中,内容又会重新回归同质化,而产品差异化竞争还会继续在硬件配置、屏幕尺寸以及ID设计等传统道路上进行,对于小米和乐视而言,内容方面的暂时领先给自己争取了提升设计以及制造能力的时间,这也是他们在整体能力上赶上传统厂商的最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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