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早在三年前就明确提出要建立CAFC积分交易机制,以提高企业实现油耗目标的积极性,同时增加企业达标的灵活性。但三年过去了,鉴于中国汽车组织结构复杂以及多方利益的博弈,目前,企业间CAFC积分交易规则尚未明确,且由于三阶段油耗标准过于宽松,目前,企业CAFC正积分与负积分非常集中于几家企业,且正积分远多于负积分,积分价值如同奖惩机制一样,一直没有得到确定。
为提升传统能源汽车节能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康利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中将CAFC积分与NEV积分进行分开核算、分开考核,比较合理,但是整个CAFC+NEV积分核算、交易、抵偿系统过于复杂,不免将产生数据黑洞,滋生数据造假、监管困难等问题。
目前,一些政策研究与决策者在主张将新能源积分机制(类似美国加州的零排放积分ZEV机制)与CAFC积分机制联合管理,iCET表示不赞成,康利平说,CAFC积分管理机制应以传统汽车节能技术提升为主要手段,以降低油耗为目标,与ZEV积分机制或NEV碳配额机制在政策目标、积分含义、核算方法、达标要求、交易规则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不合适联合管理。
她认为,CAFC积分与NEV积分机制分开实施管理对油耗目标与新能源目标的实现更加有利,表现在目标清晰明确,积分计算与合规要求以及惩罚机制将很清晰,减少了企业“钻空子”的空间,并降低政策实施风险与不确定性,能推优淘劣,但是在前期管理体系的构建以及法律基础工作的建设上,还需要投入较大的精力。

电池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