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09年我国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一些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先后推出地方准入标准:如上海要求新能源汽车要在6秒以内加速到每小时50公里,百公里耗电要低于15度;深圳则要求入标的电动汽车续航里程须不低于300公里。
针对地方保护政策,2014年1月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四部委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治理地方保护主义的措施:各地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
知名汽车评论员张志勇认为,相对充电设施缺乏,地方保护主义才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更大障碍。许多地方出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考虑,排斥外地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不给上牌、不给享受补贴等。
张志勇表示,因为地方保护,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产品不能进入所有的国家批准的试点城市,没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即使因为地方政策的倾斜,仍然不能生产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这样不仅使得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产销规模无法扩大,各个新能源汽车企业也背负沉重的投入成本。
王秉刚认为,狭隘的地方保护不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也未必有利于地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应该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为国内自主研发的有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共同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成长,参与国际竞争。
中汽协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一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共销售6853辆,同比增长120%。其中,纯电动汽车生产4095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售2758辆。无论是纯电动汽车还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014年一季度销量均大幅增长。
张志勇表示,2014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翻倍式增长,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稍稍有一些松动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如果将市场上所有的地方保护主义全部去除,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空间无可限量。
地方热情高涨
业内认为,虽然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但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热情很高,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不断出台,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正在加速。
武汉通过的补贴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可免费在指定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另外,单位或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武汉市按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的地方配套补贴。
西安市通过的《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也明确,从今年起西安将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此外,今后两年中,西安新增出租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车中也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意见》成为首个发布细则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群,此前,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个城市作为整体区域入选了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域。据悉,江苏省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地方财政的补贴力度则不低于60%。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正就新建小区的充电桩问题进行研究,“规定新建小区配充电桩的停车位要占到18%,用电方面也需要提前预留”。在公共领域,今年内北京市将完成1000个公用快充电桩的建设,覆盖中心城区和近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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