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21个太阳能协会也曾呼吁,“与中国在电池和组件方面的贸易关系应该正常化。自2013年出台关税及MIP以来,欧洲太阳能部署显着放缓,去年仅达到7G

  欧洲21个太阳能协会也曾呼吁,“与中国在电池和组件方面的贸易关系应该正常化。自2013年出台关税及MIP以来,欧洲太阳能部署显着放缓,去年仅达到7GW,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阶段没有理由继续MIP或关税。”

  在分析人士看来,中国光伏企业期望价格协议到期之后,欧盟对华光伏市场大门完全打开几乎不可能。

  “欧盟之前进行的反规避调查其实是在‘堵漏洞’。签署价格承诺协议后,由于限价订得较高,中国企业在市场上丧失了原有的价格优势。所以销量会受到影响,确实会有一些企业准备了‘曲线救国’的方式,打擦边球。”能源专家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欧盟现在是想通过反规避调查来把漏洞堵上,从这点上来看,中欧之间的价格承诺协议并未放松,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后继续执行下去。

  影响有限

  “如果被征收高关税,欧洲市场是没办法做的。”一位来自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高的关税,等于完全失去了市场优势。

  晋能科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欧价格承诺在初期对中国光伏企业影响还是相当明显的。一方面,当时销售总量中有相当比例都是出口至欧洲,新兴市场和中国国内市场还不足以消化产量;另一方面,虽然少数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海外生产基地,但尚不具备规模。

  “但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广泛发展,欧洲市场占比在近两年已显着下降,中国企业都将销售重心放在了国内市场以及亚太市场;又有企业陆续在海外投资建厂,中欧价格承诺目前所能产生的影响较为有限。”上述负责人说。

  在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看来,即使现在取消MIP,征收高关税,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影响也不大。“现在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度过了极度依赖出口为生的日子”。

  确实,从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中国光伏制造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硅片、电池、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出口额77亿美元,约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出口仅占总体产值的25%左右。

  另外,从产业规划来看,国内内需市场正在进一步崛起。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对比此前能源局下达的2015年全国光伏电站新增建设1780万千瓦的规模,增加30%。

  “也就是说每年有大约超过2000万千瓦的安装量,这基本解决了国内百分之六七十的产能。”丁文磊说,所以,无论是除名MIP还是征收高关税,乃至放弃欧洲市场,对于国内光伏企业的影响都不大。

  丁文磊认为,随着市场的急剧萎缩,欧洲已经成为了多数中国组件厂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目标销售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产业已经走出谷底。”

  从近期已经公示过的第三季度财报来看,美股上市光伏晶科、晶澳、阿特斯、韩华几家的业绩都有较大规模的改善,在出货量上收获颇丰。

  第三季度,晶科总收入为6.38亿美元,同比增长58.2%,涨势强劲。组件总出货量为1134.5兆瓦,同比增长56.4%。

  阿特斯发布三季报,第三季度公司净收益为8.498亿美元,环比上升33.5%。组件总出货量为1198兆瓦,去年同期为770兆瓦。从区域上看,市场主要集中在加拿大、美国、日本、中国、英国、巴西等市场。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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