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机动车6种主要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数
而在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方面,逆行、占道、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排在前三位。这点在河北省交管局公布的2014年全省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有所体现,“按违法行为统计,非机动车违法主要是逆行,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单项总数的23%、12%。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事故死亡22人,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死亡33人,违反交通信号发生事故死亡20人。”此外,据新蓝网报道,在今年3月份杭州市集中整治电动车违章行为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天就查处2千多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电动车违章频繁,侥幸心理是主因
一个驾驶汽车谨慎的司机,开起电动车却可能鲁莽,因为认为电动车很安全,低估违章风险
说到电动车违章,人们常常归因为骑车人不守法、规则意识差等等。不过这些都是表面的,还得从行为心理学来分析。先来看个例子。车讯网名为《“中国式电动车”安全吗 》的文章中引述了一个案例。一辆私家车在信号灯变绿后正常行驶,突然撞上一辆闯红灯冲出来电动自行车。结果交警认定“私家车司机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观察严重疏忽,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要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具有主观故意违章的一方却只承担很小的责任,无疑会使其低估违章的风险和成本。

违章也变得心安理得
因此,之所以电动车违章频繁,很大原因在于驾驶人自认为安全,低估违章的风险。在道路上的角色不一样,就会对风险有不同的感知。一个平时开车谨慎的司机,如果换成骑电动车出行,可能就不会那么谨慎。这一方面受固有信息的影响,平时我们了解的信息都是“开车会更危险”,因而在心理上认为开车违章的风险要比骑电动车风险更大;另一方面,是归因错误,很多人在心理上认为违章出事的责任不在于自己,而在于机动车司机,不少骑电动车的人觉得汽车避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这种违章侥幸心理的产生,与目前我国法律缺少对非机动车违章处罚的规定有关。处罚不力,大大降低了驾驶人的心理成本,使其能心安理得地将违章进行到底。
也存在客观原因,电动车也常会“无路可走”,“被迫”违规
电动车数量惊人,城市公共交通空间却缺乏合理性,电动车无道可走,造成很大事故风险

“开门区”影响宽度示意图(图片来源:论文《非机动车安全行为特性分析及改善》)
由于城市公共交通空间缺乏合理性,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上路还面临的一个尴尬问题——没有专用车道而“无路可走”。按理说,电动车是有非机动车道的,然而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许多非机动车道被占为了路内停车位。
刘樟伟等人在论文《非机动车安全行为特性分析及改善》中指出,路内停车挤占了非机动车行驶的空间,特别是“开门风险”进一步增大了非机动车靠边行驶的危险性。另一方面,则会逼迫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从而给大部分机动车带来干扰,影响司机对行车路径的观察,更有可能的是,司机为了避开非机动车,频繁变换行驶轨迹和速度,而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然而,不可能封杀电动车,需要的是正视这个管理盲区
目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道路安全的法规,现有法律体系已然落后
以电动车为主的非机动车已经成为许多城市的管理大患,广州甚至两度颁布“封杀令”。然而,面对巨大需求,宜疏不宜堵。在对代步工具难以约束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对驾驶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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