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电池的成本非常高,没有几个厂能进行一次电池的后续处理。北京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常涛做过调研,如果废旧电池被送到厂门口还能做

处理电池的成本非常高,没有几个厂能进行一次电池的后续处理。北京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常涛做过调研,如果废旧电池被送到厂门口还能做,要是自己回收,根本不足以覆盖物流成本,只能靠政府补贴,“我们肯定不能做赔本的买卖,有利润才会做,这不是公益”。

王自新也不敢做更大规模回收,因为回收的经济压力比较大,物流成本约2000多元一吨。他做的是公益性回收,收得越多赔得越多。

可是,对财政补贴业内人士也持保留态度。即便常涛也认为,没有有效的计量手段,让财政持续补贴也不合理。

“消费者花一两元买的电池没有为危险废弃物处置付出成本,这逻辑不对。在澳洲,买电池要2.5澳元。政策应该朝这个方向走,毕竟市场经济,不让大家有钱赚的话,只靠补贴是没有出路的。”常涛说。

为加强对废电池的回收管理,德国的废电池回收管理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一次电池、纽扣电池等各类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收废电池,并转送处理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同时,德国的电池回收体系还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就是消费者购买的每节电池中含有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拿着废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德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让消费者、生产者和流通领域这三方对环保都负有责任。

“在台湾、日本、德国的回收再利用体系里,谁消费谁负担,只不过资金由基金组织来管理,由监理公司去分配,明确回收公司收多少就付钱,收后送到哪里,工厂接多少货,双方互相监督。”常涛介绍。

201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下发通知,联合征收电池消费税。王红梅认为,废旧电池再回收,必须依靠合理的经济政策来解决,但经济政策不应该一刀切。

电池消费税的问题是,不管电池的类型,只根据生产企业的销量,按照4%的比例缴税。如销售100元电池,4元要用于缴税。另外,虽然打着环保旗号,但所收税费是否用于支持与补贴再生企业也未可知。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倡以旧换新,通过销售渠道来建立回收体系,但一直没能落实。王敬忠告诉《财经》记者,按照“谁生产、谁销售、谁回收、谁处理”的体系,让电池生产商通过销售渠道进行回收废旧电池,并自己处理或者转交给其他人回收;电池生产商建立电池处理设备,如果还没有建立的,可以建立或者委托给其他专人进行回收;也可以把回收的材料交给加工厂,支付加工费。总之,是可以市场化运作和谈判的。

最终,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让电池回归正规的回收再利用渠道,都将经历一场痛苦的多方博弈。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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