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企业目前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为17万千伏安时成品电池(包含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未达到《准入条件》中现有企业20万千伏安时的产能门槛,不能申请准入公告。该企业若想符合《准入条件》要求,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或兼并重组,且应满足建成后同一厂区年成品电池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千伏安时(包含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否则该企业只能寻求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或自行关闭。需要强调的是,实施兼并重组时应将两家企业迁至同一厂区,且被兼并的企业不能是单纯的极板生产或单纯的电池组装企业,否则仍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
2. 某企业目前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为25万千伏安时成品电池(无论是否包含极板生产),已经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可以正常生产。该企业如果提升技术水平或扩大生产规模,则需要通过技术改造或兼并重组,至少增加25万千伏安时成品电池(包含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生产能力,否则不能进行改造。
3. 某企业目前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能力为75万千伏安时,其中15万千伏安时在本企业内组装成成品电池,另有60万千伏安时以商品极板形式对外销售。由于该企业未达到《准入条件》中现有商品极板生产企业总极板生产能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的产能门槛,且商品极板生产项目禁止改扩建,因此该企业不能通过扩充极板生产能力或兼并其他极板生产企业达到《准入条件》中的产能要求,只能通过增加至少35万千伏安时的电池组装生产能力,同时淘汰多余的商品极板生产能力,将其产品全部转化为成品电池,才能够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否则只能自行关闭。
4. 某企业目前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为150万千伏安时商品极板,全部对外销售,已经符合《准入条件》的要求,但不能通过改扩建或兼并其他极板生产企业来增加商品极板生产能力,只能增加电池组装生产能力,且必须全部使用该企业自己生产的极板。
(十七)哪些是具有国家批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3号)明确提出,“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其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因此,《准入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 “应由具有国家批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承担。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铅蓄电池项目推荐由具有轻纺行业或机械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设计。
(十八)封闭的车间应符合什么要求?
封闭的车间在空间上应保持相对独立;窗户仅用于采光,不能打开;车间内或产生铅烟、铅尘、酸雾等污染物排放的部位保持局部负压;由集中通风系统实现空气流通,且需要设置专用进风口和出风口,进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洁净处,出风口应统一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准入条件》要求熔铅、铸板及铅零件、分板刷板(耳)、化成等产生较多铅烟、铅尘、酸雾等污染物的工序位于封闭的车间内,有利于控制无组织排放,避免污染物扩散。
(十九)为什么要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限制手工操作工艺?
目前行业内一些企业还在使用手工铸板、手工涂板、人工输粉、人工配酸灌酸等手工操作工艺,这些工艺会增加工人直接接触铅污染的机会,容易引起血铅超标。国产的铸板机、涂板机、灌酸机等自动化设备已经较为成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具备推广条件。因此《准入条件》要求企业积极对这些工序进行改造,淘汰手工操作工艺,全部使用自动化设备生产,从而减少工人接触各类污染物的机会。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企业在分板刷板(耳)、包板、称板、焊接工序配备了带负压的工作台和简单的生产设备,能够辅助工人完成一些操作,但只要主要作业过程需要人工参与,就仍然属于手工操作工艺。特别是分板刷板(耳)工序,由于产生大量含铅粉尘,传统的采用锯片机分板、采用砂轮机刷板的手工分板刷板(耳)工艺应加以淘汰。
(二十)为什么限制开放式生产设备,推广封闭式生产设备?
对熔铅、磨粉、和膏以及灌粉等工序,一些企业还在使用开放式熔铅锅、开口式铅粉机、开口式和膏机、不带负压的干式灌粉机等落后生产设备,这些设备会产生大量铅烟、铅尘、酸雾等污染物,对环境和员工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准入条件》要求采用封闭式熔铅锅、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封闭式和膏机、自动挤膏机和封闭式全自动负压灌粉机等封闭式、自动化、带负压的生产设备。
(二十一)为什么要推广集中供铅集中供铅?

电池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