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华为手机的市场行为看起来更像是在做规模,而不是在做战略。这是有本质区别的:规模的重心在市场份额,可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否有未来

第一,华为手机的市场行为看起来更像是在做规模,而不是在做战略。这是有本质区别的:规模的重心在市场份额,可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否有未来意义是不确定的,很多时候是没有的;战略的重心则是在抢夺年轻顾客,销量是从属于这个目标的。

苹果、三星和小米都是智能手机市场的高手,他们把智能手机作为进入顾客移动互联网下的生活方式的入口,使顾客通过智能手机对企业有认知并喜爱,使企业有持续为顾客做贡献的机会,建立持续存在的基础。

华为只是手机行业的挑战者。挑战者必须看懂市场的格局和趋势,看透领先者的模式,否则很难抢占战略制高点。华为这次碰到的竞争对手很强大,无论苹果、三星、还是小米,都不像爱立信、西门子、北电或思科这样的B2B企业偏于保守,而是新思想的倡导者和旧世界的颠覆者。与高手对决,需要华为有更高层面的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战略思考。

华为应该学习的是宝马、百事和苹果,抢夺年轻顾客,而不是简单地在低端市场做销量。互联网时代的智能手机市场不一样:城乡在消费观念上是一体化的,只是支付能力有差异。如果企业只是简单做量,一旦支付能力提高,消费者将会毫不犹豫的转换品牌,企业就变得既没有现在,也失去未来。

抢夺年轻顾客,是更高层次的战略。像宝马、百事和苹果,面向强大的市场统治者,直接从年轻一代顾客做起,做代际切换,深化自身与年轻人的关系,而颠覆竞争对手与这代人的关系。这是大战略,是“不争一时而争未来”。

这种企业都是完全围绕年轻人来思考的。小米就是如此,借助互联网、用“直销+社区”模式打破了渠道和运营商模式,直接抢夺年轻顾客;然后用软件和内容来深化与顾客的联系,再向其他领域扩张。在小米的战略布局中,手机只是个入口,是抢夺顾客的,没有利润诉求,有的只是销量和消费者喜悦的要求。销量代表着消费者数量,喜悦代表着消费者满意度,这是小米的长期价值的基础。有了消费者数量和满意度,企业就有为其做长期贡献的机会。

雷军表述的很坦白,“在硬件上赚钱是出乎意料的”,他从未想过、也并不要求在硬件上赚钱。所以,小米做的非常干脆,毫不拖泥带水。小米成为了年轻人市场的标准,迫使运营商也必须来与小米合作,获得了“苹果待遇”。小米是挟消费者来制约运营商的,运营商必须接受小米的价格策略,这打破了华为的简单在低端市场做规模的战略部署。

第二,跟第一点相联系,因为华为面向的只是低端市场,而不是年轻人市场,所以他们思考的重心更强调产品,而不是“人”。华为对年轻人和消费品缺少深度理解,而把太多的运营商模式和惯性思维带入手机业务。我想,任老板不断强调顾客思维的本意也是把团队的思考重心牵引回到“人”。

具体而言,华为顺应了现实,利用了分销链(运营商)的资源,但也接受了分销链的压迫,没有真正体现顾客为中心的思维,没有为消费者主权代言,也就忽略了客户关系的构建。所以华为手机的量就少了战略意义,很像无源之水。

我们一直说,市场已经从生产者主导和分销者主导转向消费者主导。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不对称被最大程度地消灭,消费者主导成为现实。但很多企业仍然没有把消费者放到首要地位,屈服于现实,接受分销链的倒逼,提高价格或降低品质,破坏性价比和顾客体验,最终伤害顾客体验。所以,很多企业尽管短期内看来规模不断扩大,但已经在丧失战略优势。

我一直尊敬此前的格力。在家电领域,连海尔这样的领袖企业都在接受分销链的倒逼,唯格力不惧国美压迫,自建垂直分销体系,宁愿丧失效率,也不伤害消费者价值,最终后发先至,成就领袖地位。这种企业看起来短期受损,但却占据战略制高点,输在起跑线而赢在终点。

在这一点上,任老板是极具战略高度的。他在讲话中强调,“在大机会时代,我们千万不要机会主义,而要有战略耐性”。这句话,所有的管理者都值得贴在墙上、记在心里。我们讲过太多的短视者,尤其是很有钱的短视者,总想在一天之内就打败竞争对手,而缺少长期的战略思考。我们常说,决定企业成败的是企业家的境界和格局。但格局是什么呢?恰恰是企业家思考战略的空间与时间跨度。你不能超越空间和时间来思考,何来格局呢?何以成为企业家呢?

客观地说,华为手机还是没有做到这一点,缺少一些深远的战略思考。华为手机的战略是直接对抗性的,强势、有暴力倾向,但低层次。不像宝马挑战奔驰、百事挑战可乐、苹果挑战IBM,是在更高的层面上建立竞争战略。

这也是任老板在讲话中强调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目的所在。

华为手机显然不是完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这样说,可能引起华为手机团队的反感,或认为是曲解。其实,我想表达的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也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有我”的消费者中心,是以既定的产品或技术或其他企业资源为前提的,是为了更好地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另一种是“无我”的消费者中心,没有企业,而是完全从消费者思考,按照消费者需求来重构企业资源并进行响应。这种道理,就像莱维特在《营销短视症》中所讲,销售也常常是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但与营销有层次上的差别。

我们说,企业应该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是“无我”的那种;而不是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因为后者常常把消费者需求短期化和局部化。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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