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缺乏监管的低速电动汽车带来的隐患,节目中提到:来自山东的某些企业在没有整车生产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四轮电动汽车,车辆本身粗制滥造、无人监管、事故频出。这些车不用上牌,无需驾照,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肆无忌惮。
行业“自救”
贴牌挂靠,上普通燃油车牌
一是争取进入工信部目录,二是合作建厂或收购有资质的燃油汽车厂—为了摆脱野蛮生长的外界印象,尽量向“合法”地位靠拢,众多低速电动汽车厂商,开始了上述两种方式的“自救”。
早在2012年,陆地方舟就与江铃汽车合作开发一款“江铃牌”纯电动轿车,获国家工信部(第235批)公告,同时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2013年,陆地方舟V5系列除了铅酸电池版本之外,还首次推出一款锂电版,最高车速达到每小时120公里。有报道称,佛山高明区政府和陆地方舟正在积极与工信部协商,争取将陆地方舟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很多低速电动汽车厂商并没有机动车的生产资质,他们的一条出路是‘贴牌’挂靠,有不少厂商就是收购或者挂靠在一家有燃油车整车生产资质的公司,生产的电动汽车上普通燃油车的牌。”刘可湘表示,这种做法在业内较为普遍。
政府监管
正由“全面封堵”转向“逐步管理”
山东、河南、广东等九个省,都或多或少地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山东是全国最早的低速电动汽车试点省份,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地方管理条例和第一部行业技术参考标准;江苏省的《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界定了低速电动汽车的术语和定义。
广东省发改委在2013年发布《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目录中首次出现金豪新能源(肇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这两家主要生产低速电动汽车的企业。同时,规划还明确提出“支持铅酸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力争在材料、结构及工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等内容。
国家层面对低速电动汽车监管的步伐则走得格外缓慢。去年4月,清华大学汽车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欧阳明高在参加一个论坛时表示,有关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的态度,正在由“全面封堵”转向“逐步管理”,并计划将其纳入“正规军”。他还透露,多个部门还专门组织调研,可能把低速电动车更名为“短途纯电动乘用车”。
业内建议
尽快界定标准制定法规
今年第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开门红”,产销量达6853辆,同比增长1.2倍。按照国家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争取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然而,截至2013年,我国累计生产的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仅7万多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