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国内汽车召回方面,共实施召回80次,涉及汽车247.46万辆。其中,从新能源汽车来看,19家汽车生产企业共实施召回29次,涉及车辆142.65万辆,已超去年全年新能源汽车召回的总数量。

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召回情况 图片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

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召回情况 图片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媒体“产品安全与召回”日前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在国内汽车召回方面,共实施召回80次,涉及汽车247.46万辆。其中,从新能源汽车来看,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19家汽车生产企业共实施召回29次,涉及车辆142.65万辆,已超去年全年新能源汽车召回的总数量。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召回总数量占上半年召回总数量的58%。近六成的占比,一方面体现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召回意识和主动性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市场监管总局对于新能源汽车召回的监管成效明显。但不可否认,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新能源汽车召回仍任重道远,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夯实质量管理,善于发现并消除缺陷,保障汽车安全运行。

此外,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还以视频方式联合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新能源汽车安全形势,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

会议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变化和拓展。安全是产业发展的命门,行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会议强调,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运行监测、使用维保等全链条做好风险防范,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和缺陷召回等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两部门将加强工作协同,加快修订完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引导行业企业加快高效能电池系统热管理、多层级安全防护等技术研发,强化车辆运行安全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缺陷调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推动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在这样的背景下,7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将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在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方面,《通知》显示,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排查和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排查两个方面。

关于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排查,《通知》要求,企业应排查不同类型动力电池系统(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锰酸锂等)车辆装载情况及整车动力电池使用情况,包含车辆续驶里程、电池系统总能量等电池特性及信息一致性情况,对车辆和电池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验。信息差异明显的,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车辆动力电池使用信息准确可靠。

关于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排查,《通知》要求,1.企业应对存在失效风险的关键电子控制系统进行排查,包含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的运行情况、人机/车交互及功能误用类情况,摸排关键电子控制系统故障、失效等风险。企业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统计排查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2.企业应对运行在极端天气(如暴雨等自然灾害)或特殊工况场景(如高温、高寒、高湿等)下的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并统计相关信息,包含启动及行驶过程质量安全、电池冷却系统安全、绝缘系统安全等。企业应结合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在运行监测安全排查方面,《通知》要求:1.企业应排查新能源汽车产品接入本企业监测平台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情况,做到“应接尽接”。2.企业应排查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状态。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分类制定排查工作计划,对于长周期、长里程使用车辆(如货车、网约车等使用强度较高的营运车辆)及能量衰减率较高的车辆,应采取技术手段加强车辆运行监控,并及时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3.企业应排查特殊状态新能源车辆安全隐患情况。针对通过监测数据发现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如电压异常、电流异常、温度异常等)及存在安全隐患(如长时间离线、大面积聚集停放、频繁发生三级报警等)的车辆,企业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排查工作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在售后服务安全排查方面,《通知》要求:1.企业应排查产品维护保养、故障报警信息闭环处置、用户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情况。针对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存量新能源汽车,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排查工作计划,落实排查措施,保障售后服务质量。2.企业应排查售后服务过程中供应商管理、服务和协同情况。重点梳理已停止合作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系统等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及售后服务情况,研究制定排查方案,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3.企业应汇总整理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抱怨反馈集中的问题,包含各类公开渠道及其他渠道(舆情、网络信息等)。对已确认的问题应加快研究改进措施,制定闭环处置计划并实施。

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方面,《通知》要求:1.企业应深入排查历年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情况,通过数据挖掘及关键零部件系统分析,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落实问题改进及车辆安全提升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同一车型出现3起及以上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统计相关车型产品配置和技术特征信息,制定相关车型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落实处置措施。

在新能源安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方面,《通知》要求,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全面自查企业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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