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能够说明企业(厂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防护距离的测绘图,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防护距离证明; 5.已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环

4. 能够说明企业(厂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防护距离的测绘图,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防护距离证明;

5. 已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意见;

7.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8.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证明(需说明所依据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

9. 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 18001)认证证书;

10. 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作业场所污染物检测报告,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或认可证明;

11. 国家级电池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镉、砷含量的检测报告;

12. 上年度极板销售或采购记录;

13. 劳动合同书样本;

14. 化成及酸雾处理装置相关参数统计表;

15. 最近一年内职工血铅检测统计表及登记表。

三、继续贯彻执行《规范条件》的几点要求

《规范条件》发布后,能够对进一步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确保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现就继续做好《规范条件》的贯彻和执行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条件》的各项规定,并积极与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相衔接,在开展涉及铅蓄电池企业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贷款融资、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时要以本规范条件为依据,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引导企业积极按照《规范条件》进行改造。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统一思想、把握大局,做好本地区《规范条件》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准确理解《规范条件》的有关规定,在深入了解本地区铅蓄电池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协调本地区铅蓄电池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制定计划,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按照《规范条件》实施整改。

三是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为联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熟悉行业、了解企业、专业人才力量强的优势,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在行业内做好《规范条件》的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企业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对积极贯彻落实《规范条件》的先进企业和典型事例及时加以宣传,并做好《规范条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是广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消除观望和侥幸心理,增强全局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自觉执行《规范条件》的各项规定,及早着手开展整改工作,从自身做起,逐步改善行业发展水平和整体面貌,实现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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