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制造企业还是招标应用单位,切不可因为现有动力电池,可以用于“户储”和“工商储能”,就制造、采购、应用同等级电池用于“大储”。

图片来源:比亚迪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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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生产技术基本相同,市场互补,是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盘点2023年,这两部分都有良好的发展。但是笔者认为,有一个问题全行业重视不够,这就是储能电池应该有更高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储能电池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家用储能。国内应用很少,主要出口用于欧美等电价高和峰谷差比较大的地方,以及电网不普及的发展中国家。二是工商储能。主要用于光储充一体系统、充换电场站、通信机站以及商场、工厂等。三是用于发电侧和电网侧的大型储能场站,俗称“大储”。前两类场景,对电池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应该与车用动力电池相当。而后一类,应该有更高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主要理由是“大储”的安全要求和循环寿命要求远远高于普通动力电池。车用动力电池,乘用车几十千瓦时到一百多千瓦时,大客车与重型卡车几百千瓦时。而储能电站的容量要大成千上万倍,安全性能要求不可同日而语;而对循环寿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上千次,而储能电站需要上万次,高一个数量级。因此,无论是制造企业还是招标应用单位,切不可因为现有动力电池,可以用于“户储”和“工商储能”,就制造、采购、应用同等级电池用于“大储”。

笔者对于用于发电侧和电网侧的大型储能场站,有两条建议:

一是动力电池制造行业,要认真研究发达国家储能场站的经验和教训,与电力行业密切合作,研究制定“大储”用储能电池的安全标准和循环寿命标准,并制定相应的测试认证方法。

二是“大储”的建设单位,要注重招标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切不可一味追求低价格,用低于车用动力电池的价格采购储能电池,极有可能存在重大的质量和性能隐患。

希望全行业都要重视储能产业的发展。从新能源汽车角度,将V2G仅仅看成是进一步挖掘动力电池潜力、降低成本的途径,从动力电池角度,将储能仅仅看成是消纳产能、拓展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电力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能源系统,其作用和影响远大于汽车这样的交通运输工具。而储能产业的发展,其发展周期、产业规模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都可能大于新能源汽车。现在化学储能刚刚开始。如果我们为了企业的短期利益,不重视储能产业对于电池性能和质量的特殊要求,可能从根本上影响我们的发展。(笔者系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理事长)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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