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试验前的车辆准备
E.2.1 纯电动客车和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GB/T 18385-2005的5.1进行完全充电。
E.2.2 不可外接充电混合动力电动客车按车辆正常运行状态准备试验。
E.2.3 纯电动客车和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碰撞试验应在车辆充电结束24h内进行。
E.2.4 试验车辆应为整备质量状态。
E.2.5 车窗应为关闭状态,车门处于关闭但不锁止状态。
E.2.6 档位应处于空挡状态,驻车制动器松开。
E.2.7 轮胎气压应调整到制造商规定的气压值。
E.2.8 试验车辆放置应保证车轴处于水平。
E.2.9 车辆应处于带电状态。
E.3 移动壁障
E.3.1 移动壁障由碰撞装置、约束元件和移动车架组成;碰撞装置为一刚性的钢制结构,碰撞装置用约束元件固定于移动车上,约束元件应为刚性的,且不应因碰撞而产生变形。
E.3.2 移动壁障总质量为1814kg±23kg。
E.3.3 移动壁障总长度为3700mm±50mm,总宽度为2000±50mm,总高度为1682mm±50mm。
E.3.4 移动车轴距为2650mm±50mm,轮距为1725mm±50mm。
E.3.5 碰撞装置表面应为平面,宽度为1981mm,高度为1524mm,表面装有厚为19mm的胶合板。
E.3.6 在碰撞瞬间移动车应与牵引装置脱离且能自由移动。
E.4 试验步骤
E.4.1 试验车辆应保持静止。
E.4.2 试验时移动壁障应撞击在电池舱结构强度最薄弱区域,且碰撞装置应最大限度覆盖可充电储能系统。
E.4.3 当碰撞区域位于车辆尾部时,移动壁障行驶方向应平行于被撞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当碰撞区域位于车辆侧面时,移动壁障行驶方向应垂直于被撞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
E.4.4 试验速度
在碰撞瞬间,移动壁障的速度应为40km/h±0.5km/h,并且该速度至少在碰撞前0.5m内保持稳定。如果试验在更高的碰撞速度下进行,且车辆符合本文件4.9的技术要求,也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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