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其中备受关注的两项政策分别是光伏、电池等产品出口退税的调整,以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新规的落地。
电池增值税出口退税下调
今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正式取消,涉及硅片、组件、逆变器等249项产品。电池产品的退税则分两阶段调整: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退税率由9%降至6%,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据悉,这是在2024年12月下调光伏、电池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作出的政策调整。
2024年11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4年第15号公告,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随着本次产业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再次调整,标志着中国光伏和电池出口税收补贴时代正式落幕。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相关出口数据与官方解读也提供了重要的观察视角。
据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1月14日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我国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出口规模接近1.3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3.5倍。在绿色能源领域,2025年锂电池、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分别增长26.2%、48.7%。
针对此次退税政策调整的意义,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李先忠在1月20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已经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有利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碳排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也有利于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动力电池回收新规将实施
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同时,另一项关乎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也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未来我国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为推动电池回收行业规范发展,《管理办法》确立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从四个层面强化规范:
一是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二是全链条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
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四是强化监管措施,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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