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部署重点投资项目冲刺四季度
为稳定投资,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十一”之后,多省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就全力冲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做出部署。稳增长的关键就在于稳投资。10月10日,央行宣布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10月13日,国家发改委也在9月批复公路铁路项目投资超4000亿元的基础上,再次批复了6条铁路项目,合计投资额为2744.73亿元。“十一”过后,陕西、湖北、云南、河北、四川、江苏等省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未来财政政策重在调结构和抓落实,推进财税改革,实施更有力度的财政政策,从多方面稳定投资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正在经历触底过程,预计四季度基建投资增速可能回升至20%以上,带动整体增速企稳甚至小幅向上。投资面临的‘人’和‘钱’的约束正在逐步缓解,房地产市场亦持续回暖,加之去年同期低基数,预计四季度经济增长可能会回稳。
发改委:今年前9月批复固定资产投资1.8万亿
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数据显示,1月至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18个,总投资18,131亿元。其中,农业水利项目53个,总投资3,982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4个,总投资9,906亿元;高技术和信息化项目33个,总投资208亿元;能源项目25个,总投资2,366亿元;社会事业等项目23个,总投资1,669亿元。
非限购城市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5%。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9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本次通知发布之前,央行等部门已对房贷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去年9月,央行、银监会决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今年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发文,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下调至不低于40%……
国务院:1.6以下排量乘用车税费减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举措。
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会议决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创新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运营模式。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二是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三是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进度严重滞后省份要强化问责。在现有资金支持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推动淘汰工作。确保完成到2017年全国基本淘汰黄标车任务……
国务院:建立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
10月19日讯,国务院发布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与内资企业适用相同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制度适用条件包含: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等国家安全的有关行业、领域、业务等;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有关行业、领域、业务等。制定和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立足国情、循序渐进;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应当尽量简化、确属必要。
国务院:明确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
10月16日悉,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意见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国务院: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
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
9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这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是一个新的利好,从2005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一个政策刺激下的快速增长期。”工信部下属的赛迪顾问汽车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汪家红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会议同时要求,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并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9日,交通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指出,在未来,我国将建立和完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监督与服务网络平台、车企与车型目录等信息的共享体制、交通运输部门与汽车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的工作沟通交流机制,不断规范和改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强调,对于各类型汽车车型的具体实施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各汽车生产者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其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二)对于“新定型”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对于“老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维修技术信息。
3、汽车行业政策动态
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10月13日悉,为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工信部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网上提交材料并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对有关企业补充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查确认,并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批)予以公示。
工信部:组织编制两项规范推动甲醇汽车试点
10月28日从工信部获悉,日前,工信部组织编制了《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等2项甲醇燃料加注规范,以保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从目前国家政策支持显示,甲醇燃料汽车产业前景无限。目前,国家在山西、上海、山西等省份在进行甲醇燃料试点。另外,工信部还指定的上海华普、奇瑞、一汽靖烨等甲醇燃料汽车生产企业,成功试制了纯甲醇燃料汽车,对于燃料汽车产业而言都是“积极信号”。
车企燃料消耗有要求不达标代价高
10月14日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管理办法(草稿)》显示,中国车企乘用车燃料消耗管理办法,特别是基于此的燃料消耗值积分管理、交易办法已有雏形,正待征求意见。积分管理、积分交易和负积分企业的严格处罚成为整个《办法》的关键和执行抓手。
“如果采取积分打折结转和可进行交易变现的制度设计,有利于调动先进企业降低燃料消耗的积极性。针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办法》正在制定当中,目前已处于草案阶段,预计今年10月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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